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大气污染
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7〕17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
2017年09月28日出版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大气污染
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7〕17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环境保护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