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江门市全域旅游
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江府构〔2018〕3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促进全域旅游发展实施方案》,推进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旅游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加强旅游工作的部门间协调配合,推动江门市全域旅游持续健康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江门市全域旅游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全市全域旅游工作。提出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全域旅游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全域旅游改革发展中的其他重要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第一召集人:刘毅(市委副书记、市长)
召 集 人:梁许赞(副市长)
成 员:马克烈(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月仲(市旅游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李欣立(蓬江区政府区长)
汤惠红(江海区政府区长)
梁明建(新会区政府区长)
谢少谋(台山市政府市长)
邝积康(开平市政府市长)
林贤进(鹤山市政府市长)
刘 兵(恩平市政府市长)
尹安学(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长青(市发展改革局局长)
余中华(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张 璐(市教育局局长)
冯一宁(市科技局局长)
杜振飞(市民族宗教局局长)
谭良伟(市公安局副局长)
李文聪(市财政局局长)
陈 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胡亦邦(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廖辉文(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林健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春绵(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梁君明(市水务局局长)
郑少强(市农业局局长)
陈 旻(市林业和园林局局长)
赵瑞思(市商务局局长)
梅新潮(市文广新局局长)
许彩华(市卫生计生局局长)
周 文(市外侨局局长)
卢国壮(市国资委主任)
容新荣(市工商局局长)
郑劲龙(市质监局局长)
李广义(市体育局局长)
陈林基(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方国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谢锦波(市海洋渔业局局长)
刘建新(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曾锦俊(市金融局局长)
张富全(市网信统筹局专职副局长)
刘志方(市供销社主任)
简锦聪(市公路局局长)
张晓东(市气象局局长)
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市旅游局承担,不刻制印章。联席会议制度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旅游局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第一召集人批准,抄送市编办。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