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创建国家
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8〕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创新办(市科技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
2018年06月06日出版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创建国家
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18〕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创新办(市科技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