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8〕123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7日
江门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粤办函〔2015〕55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190号)及《江门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江府办函〔2016〕3号)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科学评价各地、各部门政府网站建设管理、运维保障、应用传播和创新发展水平,引导各地、各部门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加快建设整体联动、高效惠民的网上政府,全力推动我市政府网站快速发展。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网站共58个。分四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三区四市政府门户网站(共7个)。
第二类: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多的市直单位网站(共32个)。
第三类:不承担行政许可职能、对外服务较少的市直单位网站(共15个)。
第四类:已纳入市政府门户网站频道(或栏目)的有关单位(共4个)。
考评对象名称和网址详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一)健康情况。主要考评网站的可用情况、信息更新情况、刊登商业广告情况和监测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二)政务公开。主要考评网站的基础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数据发布和数据开放的情况。
(三)办事服务。主要考评网站办事服务的内容、功能和应用情况。
(四)互动交流。主要考评网站咨询投诉、征集调查、在线访谈的渠道建设和互动开展情况。
(五)解读回应。主要考评网站政策解读渠道建设、更新维护、解读形式和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六)功能应用。主要考评网站集约化程度、基本功能、多元渠道和传播应用情况。
(七)规范情况。主要考评网站展现标识、网站管理和支撑保障的情况。
(八)附加指标。通过设置加分、扣分项,主要考评网站创新发展、受到通报批评及完成上级工作部署等情况。
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一)指标解读。组织全市政府网站业务培训,对考评指标及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解读。
(二)日常监测。2018年1月至12月,对网站的运行健康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末将监测发现问题反馈各考评对象整改,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日常监测按每季度计分,取各季度平均分计入年终考评结果。
(三)自查自评。2018年12月16日至12月31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填写自查自评表,并通过指定渠道报送市府办公室。
(四)年终考评。2019年1月1日至1月31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网站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五)结果复核。2019年2月,市府办公室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市府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复核。
(六)结果公布。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工作,以考评为抓手,以高效惠民为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各市(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申请复核内容与自评报告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四)各市(区)政府办公室要认真组织本地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后的考评工作,做好本地政府门户网站上各镇(街)、部门频道(或栏目)的监测考核,并于2019年3月底前将本地区考核结果及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府办公室。
附件:1.考评对象及网址
2.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附件1
考评对象及网址
一、三区四市政府门户网站(7个)
序号 | 主管单位 | 网站名称 | 网址 |
1 | 蓬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蓬江区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jmpj.gov.cn/ |
2 | 江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江海区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jianghai.gov.cn/ |
3 | 新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新会区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xinhui.gov.cn/ |
4 | 台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台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cnts.gov.cn/ |
5 | 开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开平市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kaiping.gov.cn/ |
6 | 鹤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鹤山市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heshan.gov.cn/ |
7 | 恩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恩平市政府门户网站 | http://www.enping.gov.cn/ |
二、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多的市直单位网站(32个)
序号 | 主管单位 | 网站名称 | 网址 |
1 | 市发展改革局 |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 http://fgj.jiangmen.gov.cn |
2 |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江门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 http://jxj.jiangmen.gov.cn |
3 | 市教育局 | 江门市教育局 | http://jyj.jiangmen.gov.cn |
4 | 市科技局 | 江门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 | http://kjj.jiangmen.gov.cn |
5 | 市民族宗教局 | 江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 http://mzzj.jiangmen.gov.cn |
6 | 市公安局 | 江门市公安局 | http:// ga.jiangmen.gov.cn |
7 | 市民政局 | 江门市民政局 | http://mzj.jiangmen.gov.cn |
8 | 市司法局 | 江门司法网 | http://sfj.jiangmen.gov.cn |
9 | 市财政局 | 江门市财政局 | http://czj.jiangmen.gov.cn |
10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http://ldj.jiangmen.gov.cn |
11 | 市国土资源局 | 江门市国土资源局 | http://gtj.jiangmen.gov.cn |
12 | 市环境保护局 | 江门市环境保护局 | http://hbj.jiangmen.gov.cn |
13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http://zjj.jiangmen.gov.cn |
14 | 市交通运输局 | 江门市交通运输局 | http://jtj.jiangmen.gov.cn |
15 | 市水务局 | 江门市水务局 | http://slj.jiangmen.gov.cn |
16 | 市农业局 | 江门农业信息网 | http://nyj.jiangmen.gov.cn |
17 | 市林业和园林局 | 江门林业和园林 | http://lyyl.jiangmen.gov.cn |
18 | 市商务局 | 江门市商务局 | http://swj.jiangmen.gov.cn |
19 | 市文广新局 | 江门文化信息网 | http://wgxj.jiangmen.gov.cn |
20 | 市卫生计生局 |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http://wsj.jiangmen.gov.cn |
21 | 市工商局 | 江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http://gsj.jiangmen.gov.cn |
22 | 市质监局 | 江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http://jmzj.jiangmen.gov.cn |
23 | 市体育局 | 江门市体育局 | http://tyj.jiangmen.gov.cn |
24 | 市安全监管局 | 江门安全生产网 | http://ajj.jiangmen.gov.cn |
25 |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 江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http://fda.jiangmen.gov.cn |
26 | 市统计局 | 江门市统计信息网 | http://tjj.jiangmen.gov.cn |
27 | 市海洋渔业局 | 江门市海洋与渔业信息网 | http://hyyyj.jiangmen.gov.cn |
28 | 市城乡规划局 | 江门市城乡规划局 | http://ghj.jiangmen.gov.cn |
29 | 市人防办 | 江门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 http://rfb.jiangmen.gov.cn |
30 | 市旅游局 | 江门旅游网 | http://jmlyj.jiangmen.gov.cn |
31 | 市社保局 |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 http://sbj.jiangmen.gov.cn |
32 | 市公路局 | 江门市公路局 | http://glj.jiangmen.gov.cn |
三、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少的市直单位网站(15个)
序号 | 主管单位 | 网站名称 | 网址 |
1 | 市审计局 | 江门市审计局 | http://sjj.jiangmen.gov.cn |
2 | 市国资委 | 江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http://gzw.jiangmen.gov.cn |
3 | 市外侨局 | 江门市外事侨务局(江门市港澳事务局) | http://jmwqj.jiangmen.gov.cn |
4 | 市法制局 | 江门市政府法制信息网 | http://fzj.jiangmen.gov.cn |
5 | 市金融局 | 江门金融 | http://jrj.jiangmen.gov.cn |
6 | 市粮食局 | 江门市粮食局 | http://lsj.jiangmen.gov.cn |
7 | 市档案局 | 江门市档案局 | http://daj.jiangmen.gov.cn |
8 | 市行政服务中心 | 江门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http://xzzx.jiangmen.gov.cn |
9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http://zyjy.jiangmen.gov.cn |
10 | 市建管中心 | 江门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http://jgzx.jiangmen.gov.cn |
11 | 市地方志办公室 | 江门地情网 | http://www.gd-info.gov.cn/shtml/jms/index.shtml |
12 | 江门监狱 | 广东省江门监狱 | http://www.jmjy.gd.gov.cn |
13 | 市公安交管局 | 江门交警信息网 | http://jmjj.jiangmen.gov.cn |
14 | 市卫生监督所 | 江门市卫生监督信息网 | http://wsjd.jiangmen.gov.cn |
15 | 市发展改革局 | 信用江门网 | http://xyjm.jiangmen.gov.cn |
四、已纳入市政府门户网站频道(或栏目)的单位(4个)
序号 | 主管单位 | 频道(或栏目)名称 | 网址 |
1 | 市供销社 | 供销合作联社 | 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gxs/ |
2 | 市机关事务局 | 机关事务 | http://www.jiangmen.gov.cn/szdwzt/jgswj/ |
3 | 市海防打私办 | 海防打私 | http://www.jiangmen.gov.cn/zwgk/dsbgg/ |
4 | 市应急办 | 应急管理 | http://www.jiangmen.gov.cn/zwgk/yjgl1/ |
附件2
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三区四市政府门户网站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要点 | 考评内容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健康情况 (15) | 常态化监管 (13) | 可用情况 | 按照国办普查及通报相关要求,监测网站能否正常访问,以及页面、图片、附件、功能与外部链接的可用情况和各栏目更新维护情况。 |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普查评分要求(国办发〔2015〕15号),每季度对网站进行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比重扣分。 | 6 |
更新情况 | 6 | ||||
商业广告 | 本地区政府网站是否存在刊登商业广告问题。 | 发现本地区政府网站刊登商业广告的,此项不得分。 | 1 | ||
问题整改 情况 (2) | 整改时间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未及时整改反馈的,此项不得分。 | 1 | |
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此项不得分。 | 1 | ||
政务公开 (20) | 基础信息 公开 (8) | 内容覆盖与 更新 | 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策文件、政务动态等信息内容覆盖及更新维护情况。 | 1.概况信息、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务动态、政策文件等内容的专栏建设情况,每缺一类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 3 |
政务公开 (20) | 基础信息 公开 (8) | 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 年度报告、网站年度报表 | 本地区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网站年度报表栏目建设及更新情况。 | 1.未规范发布信息公开指南的,扣20%。 2.每发现一个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3.未及时发布年报和网站年度报表,其中一项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的,扣30%。 | 4 |
信息转载 | 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情况。 | 未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或入口隐蔽不易查找的,此项不得分。 | 1 | ||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6) | 专栏建设 | 是否规范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 | 未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的,此项不得分。 | 1 | |
更新情况 | 重点领域信息的更新维护情况。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江府办函〔2016〕220号)相关要求,每发现一个领域未公开或建设不规范、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 5 | ||
数据发布 (3) | 专栏建设 | 是否建立数据发布相关专栏集中发布数据信息。 | 1.未建立数据发布专栏的,此项不得分。 2.链接至统计部门网站首页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更新情况 | 数据发布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情况。 | 每发现一个应更新未更新的(按年、或半年、或季度、或月度、或周、或天),扣20%,扣完为止。 | 1 | ||
图表形式 | 利用图表等形式发布数据的情况。 | 1.未使用图表形式发布数据的,此项不得分。 2.只有少数数据以图表形式发布的,扣50%。 | 0.5 | ||
数据解读 | 对发布的数据进行多种形式的解读。 | 1.未对数据进行解读的,此项不得分。 2.仅有少量解读,或以转载的新闻动态为主的,扣50%分。 | 1 | ||
政务公开 (20) | 数据开放 (3) | 网站入口 | 是否通过‘开放江门’平台进行数据开放。 | 未提供“开放江门”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中本地区专栏入口的,此项不得分。 | 0.5 |
更新情况 | 数据开放专栏的更新维护情况。是否对过期失效数据及时清洗或标注过期失效标识。 | 1.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2.每发现一个主题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扣50%,扣完为止。 | 1 | ||
分类合理 | 数据集分类展现是否合理,是否通过图表图解、地图等可视化方式对关键数据进行展现和解读,并提供数据综合查询服务,便于数据查找。 | 1.每发现一次分类不合理的,扣20%,扣完为止。 2.未对数据集进行解读的,扣30%。 3.未提供数据综合查询的,扣30%。 | 0.5 | ||
数据开放 目录 | 是否发布更新数据开放目录,并提供各数据集浏览和下载次数。 | 1.未提供发布数据集目录的,此项不得分。 2.未提供浏览和下载次数的,扣50%。 | 0.5 | ||
数据接口 | 是否提供数据接口供公众直接调用数据。 | 未提供API接口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办事服务 (20) | 服务内容 (9) | 要素全面性 | 是否按国办函〔2016〕108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办事指南要素。 | 随机抽查办事事项,每发现一次要素缺失情况,扣10%,扣完为止。 | 2 |
内容准确性 | 办事指南信息是否存在错误,是否与实际办事情况不一致。 | 每发现一次办事指南信息不准确,或与其他栏目信息办事指南内容不一致的,扣10%,扣完为止。 | 1 | ||
办事服务 (20) | 服务内容 (9) | 流程清晰性 | 提供事项办理流程图,注明各环节需提交的材料;对于流程复杂事项是否仅提供办理环节名称(如: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而未明确说明各环节具体内容。 | 1.每发现一次办事事项未提供流程图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流程图仅提供办理环节名称的,扣10%,扣完为止。 | 1.5 |
材料明确性 | 是否有明确的办理材料格式要求(如: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是否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 1.每发现一次办事指南中未明确办理材料格式要求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办事指南中材料要求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扣10%,扣完为止。 | 1.5 | ||
附件实用性 | 办事指南中要求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的,是否提供规范表格的获取渠道,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 | 1.每发现一次未提供办事指南中要求的申请表、申请书的(或张冠李戴、内容不准确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未提供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的(或张冠李戴、内容不准确的),扣10%,扣完为止。 | 1.5 | ||
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 是否发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 未清晰发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资源关联性 | 办事指南与相关政策文件、附件、常见问题等资源是否无缝关联。 | 1.办事指南未与政策文件无缝关联,扣40%。 2.办事指南未与表格附件无缝关联,扣30%。 3.办事指南未与常见问题无缝关联,扣30%。 | 1 | ||
办事服务 (20) | 服务功能 (6) | 入口统一性 | 是否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建立统一入口。 | 发现有多个入口,未实现统一的,此项不得分。 | 1 |
分类合理性 | 服务事项的分类是否合理,类别与事项是否一致。 | 每发现一次服务事项和类别不一致的,扣20%,扣完为止。 | 1 | ||
实名制注册 | 是否对注册用户进行身份认证,保证实名注册。 | 未实现实名制注册的,此项不得分。 | 1 | ||
办事服务统计 | 是否实现查询、预约、办理、结果等办事环节进行统计,并实时更新的情况。 | 1.未实现查询、预约、办理、结果等办事环节统计的,每类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类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 0.5 | ||
满意度评价 | 公众能否对办事服务过程的满意情况进行评价,已经评价结果公开情况。 | 1.未提供办事服务过程满意度评价功能的,扣40%。 2.未及时公开满意度评价结果的,扣60%。 | 0.5 | ||
在线预约 | 是否实现在线预约功能。 | 未提供在线预约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 1 | ||
在线预审 | 是否实现在线预审功能,并及时反馈预审结果,对需要补正的材料一次性告知。 | 1.未提供在线预审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2.虽提供在线预审,但不能及时反馈预审结果的,扣50%。 | 1 | ||
办事服务 (20) | 服务应用 (5) | 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 | 对照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标准评估该事项的网办深度。 附: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标准。 信息公开阶段:该事项在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信息的发布工作,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站查看事项的相关信息和办事指南,但相关申请材料的表格(文本)信息无法提供网上下载,需到现场领取填写。 单项服务阶段:该事项在实现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实现相关申请材料的表格(文本)信息网上下载功能,但无法提供网上提交功能,仍需到现场提交办理。 交互服务阶段:该事项在实现单项服务的基础上,实现了双向处理,申请人不仅可以下载文件,还可以在线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预审(预受理、预约)。 在线办理阶段:该事项在实现交互服务的基础上,已经实现在线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在线预约、预审、受理、查询、咨询等服务。 | 1.信息公开阶段占20%,按实现数量占比计算。 2.单项服务阶段占20%,按实现数量占比计算。 3.交互服务阶段占20%,按实现数量占比计算。 4.在线办理阶段占40%,按实现数量占比计算。 | 5 |
互动交流 (14) | 咨询投诉 (5) | 渠道建设及信件公开 | 是否开通政务咨询、投诉类渠道,能否在线提交信件并公开信件的内容和答复处理情况(涉密及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 | 1.未提供政务咨询渠道的,此项不得分。 2.需要注册的,如果不能成功注册,此项不得分。 3.提供渠道,但不能在线提交信件,此项不得分。 | 1 |
答复情况 | 网民来信处理是否及时并满足来信中咨询或投诉的需求。 | 每发现一次回复不及时或质量不高(存在推诿、敷衍现象,或无实质性内容的),扣10%,扣完为止。 (注:无信件公开的,该指标不得分。) | 2 | ||
知识库 | 对常见问题进行整理,编制常见问题知识库及更新维护的情况。 | 1.未编制常见问题知识库,此项不得分。 2.未按照业务进行分类,扣50%。 3.每发现知识库一个主题超过三个月未更新的,扣 20%,扣完为止。 | 2 | ||
征集调查 (4) | 更新情况 |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或社会热点组织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的情况。 | 1.未提供民意征集或在线调查渠道,此项不得分。 2.不可在线提交意见建议的,此项不得分。 3.2018年开展次数少于6次的,扣50%。 4.2018年开展次数为0次的,此项不得分。 | 1 | |
结果公开 | 是否及时公开征集调查的结果及意见采纳情况。 | 1.每发现一次未回应的,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回应无实质性内容或无网民参与的,扣10%,扣完为止。 (注:回应情况应与征集调查主题匹配,否则视为未回应。) | 3 | ||
在线访谈 (5) | 渠道建设 | 是否建设开通在线访谈类渠道,公众可以在线参与访谈。 | 1.未提供在线访谈渠道的,此项不得分。 2.未提供访谈预告的,扣30%。 3.未规范整理访谈中网民提问及回复的,扣40%。 | 1 | |
更新情况 |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或社会热点组织开展在线访谈的情况。 | 1.2018年开展次数少于4次的,扣50%。 2.2018年开展次数为0次的,此项不得分。 | 2 | ||
展现形式 | 是否通过文字、图片或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发布访谈内容。 | 1.未提供文字版整理稿的,扣40%。 2.未提供访谈图片信息的,扣20%。 3.未提供访谈视频信息的,扣40%。 | 2 | ||
解读回应 (10) | 政策解读 (6) | 渠道建设与更新 | 是否建设政策解读相关专栏,及时集中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 1.未开设政策解读专栏的,此项不得分。 2.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3.超过一个月未更新的(未超过半年),扣50%。 | 1 |
文件关联 | 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之间是否进行无缝关联。 | 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未相互关联的,此项不得分。 | 1 | ||
形式多样 | 是否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解读展现。 | 1.仅有文字形式的,得0分。 2.仅少量解读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解读展现,扣50%。 3.解读内容以动态或政策内容本身为主的,扣50%。 | 2 | ||
解读比例 | 发布的解读信息中对以政府、市(区)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的比例。 | 1.未对以政府、市(区)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过解读的,此项不得分。 2.解读比例低于50%的,扣50%。 | 2 | ||
回应关切 (4) | 新闻发布会 | 是否建立新闻发布会常态化保障机制,建立相关专栏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维护。 | 1.未提供新闻发布会相关栏目的,此项不得分。 2.超过3个月未更新的,扣50%。 3.新闻发布会内容仅提供文字版的,扣50%。 | 2 | |
热点回应 | 是否针对本地区热点事件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发布相关回应信息,引导网络舆论。 | 1.未提供热点回应相关专栏的,此项不得分。 2.超过3个月未更新的,扣50%。 3.网站虽然及时对社会热点进行回应,但内容以动态或转载新闻稿为主,扣50%。 | 2 | ||
功能应用 (8) | 集约化 (2) | 资源集约程度 | 各部门政府网站向本级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后,信息资源的无缝整合情况。 | 县级政府组成部门网站信息未与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实现无缝整合的,每发现一个扣10%,扣完为止。 | 2 |
网站功能 (2) | 站内搜索 | 是否提供站内搜索功能,以及搜索结果分类展示和实用情况。 | 1.未提供站内搜索功能或不可用的,此项不得分。 2.搜索结果未分类展现的,扣30%。 3.搜索结果与搜索关键词关联度不高的,扣50%。 | 1 | |
功能应用 (8) | 网站功能 (2) | 地图导航 | 是否建立清晰、准确的站点地图,对主要栏目进行导航。 | 1.未提供地图导航的,此项不得分。 2.地图导航结构不清晰的,扣40%。 3.地图导航链接不准确的,扣40% | 0.5 |
转载分享 | 网站是否具备向主要社交媒体分享信息的功能。 | 不具备向主要社交媒体分享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多元渠道 (3) | 政务新媒体 | 是否开通微信(微博、APP),及时发布信息、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是否整合业务系统,提供在线查询等服务。 | 1.未建设政务微信或政务微博的,此项不得分。 2.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类内容更新不及时,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 3.未提供政策解读信息的,扣30%。 4.未提供在线查询服务的,扣30%。 (注:如自评未提供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则该指标均不得分。) | 2 | |
移动版本 | 是否建设适配于各类终端的移动门户,以及功能和内容的实用情况。 | 1.未建设适配于各类终端的移动门户的,此项不得分。 2.内容更新不及时,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3.内容以动态为主不够实用的,扣40%。 | 1 | ||
传播应用 (1) | 搜索到达率 | 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网站、重点信息和服务的情况。 | 1.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地区名 政府”相关关键字,政府门户网站不在前三位显示的,扣20%。 2.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地区名 重点信息关键字”,政府网站相关信息不在第一页显示的,扣40%。 3.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地区名 重点办事服务关键词”,政府网站相关服务不在第一页显示的,扣40%。 | 1 | |
规范情况 (13) | 展现标识 (6) | 名称域名 | 网站名称是否规范,是否在网页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全称,域名是否为“www.***.gov.cn”结构。 | 1.网站名称中不含有政府、政务等关键字的,此项不得分。 2.域名不是“www.***.gov.cn”结构的,此项不得分。 | 1 |
网站基本信息 | 是否在首页底部功能区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标识能否链接标识证书基本信息)、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 | 网站底部区域是否清晰显示以下要素: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每缺一项或不准确的,扣50%分,扣完为止。 | 1 | ||
页面兼容性 | 网站兼容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的情况。 | 每发现一次不兼容(错位、不显示、显示不完整等)问题,扣10%,扣完为止。 | 0.5 | ||
展现友好性 | 网站页面布局的科学合理性,以及插件控件、飘窗等使用情况。 | 使用飘窗但不具备显著关闭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要素完整性 | 网站页面清晰显示发布时间、标明信息来源的情况。 | 随机抽查网站10个信息发布类页面。 1.每发现一个未注明发布时间的,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个未注明信息来源的,扣20%,扣完为止。 | 1 | ||
链接规范性 | 内部链接能否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的逻辑性,打开非政府网站外部链接时是否有提示信息。 | 1.内部链接不能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逻辑性的,扣50%。 2.打开非政府网站的外部链接时无提示信息的,扣50%。 | 1 | ||
标签规范 | 是否在网站所有页面设置网站标签、在栏目页设置栏目标签、在内容页设置页面标签。 | 1.每发现一个页面没有站点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个栏目没有栏目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分,扣完为止。 3.每发现一个页面没有网页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分,扣完为止。 | 1 | ||
规范情况 (13) | 网站管理 (6) | 机制保障 | 是否有明确机构、人员、制度、经费等方面的机制保障。 | 1.没有明确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工作的,此项不得分。 2.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的,此项不得分。 3.没有明确的经费支持的,此项不得分。 (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会议纪要、制度文件等材料证明,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 1 |
业务培训 | 开展本地区政府网站业务培训的情况。 | 未组织开展2018年度全市政府网站培训的,此项不得分。 (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会议纪要、培训通知等材料证明,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 1 | ||
内容监督 | 开展本地区政府网站抽查、考评的情况,考评结果是否纳入政府绩效体系。 | 未组织开展2017年度本地区政府网站下属单位栏目内容更新考核监测工作的,此项不得分。 (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会议纪要、考评通知、制度文件等材料证明,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 1.5 | ||
自行评议 | 是否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以及内容规范、真实有效情况。 | 1.未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2.内容不完整准确,网址和指标不对应,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0.5 | ||
监督举报 | 辖区内各级各类政府网站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的情况及找错处理情况。 | 1.本地区政府网站须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发现未添加的,此项不得分。 2.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提交涉及本地区政府网站的问题,每发现一次处理不及时的,扣20%,扣完为止。 | 1 | ||
规范情况 (13) | 网站管理 (6) | 安全防范 | 政府网站安全漏洞及安全事件发生次数、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等情况。 | 考查全年安全漏洞及安全事件发生次数、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等情况。 1.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的,如网站被张贴反宣言论等产生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2.其他安全事件,如网页挂马、黑链、暗链等,每次扣30%,扣完为止。 3.存在超危漏洞的,每个扣30%,扣完为止。 4.存在高危漏洞的,每个扣20%,扣完为止。 5.存在中危漏洞的,每个扣10%,扣完为止。 6.存在低危漏洞的,每个扣5%,扣完为止。 7.对涉及本单位政府网站预警信息,有整改反馈的,每个漏洞或事件加5%。 | 1 |
支撑保障 (1) | 数据对接 | 与市政府信息检索平台数据对接情况。 | 1.未实现与江门市政府信息检索平台数据对接,此项不得分。 2.每发现一处数据交换不规范或不全面的,扣20%,扣完为止 | 1 |
二、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多的市直单位网站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要点 | 考评内容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健康情况 (15) | 常态化监管 (13) | 可用情况 | 按照国办普查及通报相关要求,监测网站能否正常访问,以及页面、图片、附件、功能与外部链接的可用情况和各栏目更新维护情况。 |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普查评分要求(国办发〔2015〕15号),每季度对网站进行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比重扣分。 | 6 |
更新情况 | 6 | ||||
商业广告 | 本部门政府网站是否存在刊登商业广告问题。 | 发现本单位政府网站刊登商业广告的,此项不得分。 | 1 | ||
问题整改 情况 (2) | 整改时间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未及时整改反馈的,此项不得分。 | 1 | |
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此项不得分。 | 1 | ||
政务公开 (20) | 基础信息 公开 (8) | 内容覆盖与更新 | 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务动态、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内容覆盖及更新维护情况。 | 1. 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务动态、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内容的专栏建设情况,每缺一类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 3 |
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 年度报告、网站年度报表 | 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网站年度报表栏目建设及更新情况。 | 1.未规范发布信息公开指南的,扣20%。 2.每发现一个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3.未及时发布年报和网站年度报表,其中一项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的,扣30%。 | 4 | ||
信息转载 | 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情况。 | 未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或入口隐蔽不易查找的,此项不得分。 | 1 | ||
政务公开 (20) |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6) | 专栏建设 | 是否规范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 | 未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的,此项不得分。 | 1 |
更新情况 | 涉及本部门的重点领域信息的更新频率。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江府办函〔2016〕220号)相关要求,每发现一个领域未公开或建设不规范、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 2 | ||
信息质量 | 重点领域信息质量较高,并非以动态类信息为主。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江府办函〔2016〕220)相关要求,每发现一个领域未公开专栏内容质量较差、均以动态类信息为主的,扣20%,扣完为止。 | 3 | ||
数据发布 (3) | 专栏建设 | 是否建立数据发布相关专栏集中发布数据信息。 | 1.未建立数据发布专栏的,此项不得分。 2.链接至统计部门网站首页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更新情况 | 数据发布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情况。 | 每发现一个应更新未更新的(按年、或半年、或季度、或月度、或周、或天),扣20%,扣完为止。 | 1 | ||
图表形式 | 利用图表等形式发布数据的情况。 | 1.未使用图表形式发布数据的,此项不得分。 2.只有少数数据以图表形式发布的,扣50%。 | 0.5 | ||
数据解读 | 对发布的数据进行多种形式的解读。 | 1.未对数据进行解读的,此项不得分。 2.仅有少量解读,或以转载的新闻动态为主的,扣50%。 | 1 | ||
政务公开 (20) | 数据开放 (3) | 网站入口 | 部门网站提供“开放江门”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中本部门专栏的入口情况。 | 未提供“开放江门”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中本部门专栏入口的,此项不得分。 | 0.5 |
更新维护 | 整合部门政府数据,依托“开放江门”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向公众提供数据服务,是否定期更新维护。 | 1.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2.每发现一个主题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扣50%,扣完为止。 | 1.5 | ||
数据接口 | 是否提供数据接口,供公众直接调用数据。 | 未提供API接口的,此项不得分。 | 1 | ||
办事服务 (18) | 服务内容 (11) | 要素全面性 | 是否按国办函〔2016〕108号文等相关文件要求提供办事指南要素。 | 随机抽查办事事项,每发现一次要素缺失情况的,扣10%,扣完为止。 | 2 |
内容准确性 | 办事指南信息是否存在错误,是否与实际办事情况不一致。 | 每发现一次办事指南信息不准确,或与其他栏目信息办事指南内容不一致的,扣10%,扣完为止。 | 1 | ||
流程清晰性 | 提供事项办理流程图,注明各环节需提交的材料;对于流程复杂事项,是否仅提供办理环节名称(如: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等),而未明确说明各环节具体内容。 | 1.每发现一次办事事项未提供流程图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流程图仅提供办理环节名称的,扣10%,扣完为止。 | 2 | ||
办事服务 (18) | 服务内容 (11) | 材料明确性 | 是否有明确的办理材料格式要求(如:原件/复印件、纸质版/电子版、份数等),是否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情形(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等)。 | 1.每发现一次办事指南中未明确办理材料格式要求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办事指南中材料要求存在表述含糊不清的,扣10%,扣完为止。 | 2 |
附件实用性 | 办事指南中要求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等表单的,是否提供规范表格的获取渠道,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 | 1.每发现一次未按照办事指南要求提供申请表、申请书的(或张冠李戴、内容不准确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未提供填写说明或示范文本的(或张冠李戴、内容不准确的),扣10%,扣完为止。 | 2 | ||
资源关联性 | 办事指南与相关政策文件、附件、常见问题等资源是否无缝关联。 | 1.办事指南与政策文件无缝关联,可得30%。 2.办事指南与表格附件无缝关联,可得30%。 3.办事指南与常见问题无缝关联,可得40%。 | 2 | ||
服务功能 (2) | 一站式服务 | 是否依托本单位政府网站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办事服务入口,不存在多平台提供在线服务功能的情况。 | 未与省网上办事大厅统一办事服务入口的,此项不得分。 | 2 | |
办事服务 (18) | 服务应用 (5) | 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 | 对照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标准评估该事项的网办深度。 附:网上政务服务办理深度标准。 信息公开阶段:该事项在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信息的发布工作,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站查看事项的相关信息和办事指南,但相关申请材料的表格(文本)信息无法提供网上下载,需到现场领取填写。 单项服务阶段:该事项在实现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实现相关申请材料的表格(文本)信息网上下载功能,但无法提供网上提交功能,仍需到现场提交办理。 交互服务阶段:该事项在实现单项服务的基础上,实现了双向处理,申请人不仅可以下载文件,还可以在线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进行预审(预受理、预约)。 在线办理阶段:该事项在实现交互服务的基础上,已经实现在线网办,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在线预约、预审、受理、查询、咨询等服务。 | 1.信息公开阶段占20%,按实现数量占比计算。 2.单项服务阶段占20%,按实现数量占比计算。 3.交互服务阶段占20%,按实现数量占比计算。 4.在线办理阶段占40%,按实现数量占比计算。 | 5 |
互动交流 (15) | 咨询投诉 (6) | 渠道建设及信件公开 | 是否开通政务咨询、投诉类渠道,能否在线提交信件并公开信件的内容和答复处理情况(涉密及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 | 1.未提供政务咨询渠道的,此项不得分。 2.需要注册的,如果不能成功注册,此项不得分。 3.提供渠道,但不能在线提交信件的,此项不得分。 | 1 |
答复情况 | 网民来信处理是否及时并满足来信中咨询或投诉的需求。 | 每发现一次回复不及时或质量不高(存在推诿、敷衍现象,或无实质性内容的),扣10%,扣完为止。 (注:无信件公开的,该指标不得分。) | 3 | ||
知识库 | 对常见问题进行整理,编制常见问题知识库及更新维护的情况。 | 1.未编制常见问题知识库的,此项不得分。 2.未按照业务进行分类的,扣50%。 3.每发现知识库一个主题超过三个月未更新的,扣 20%,扣完为止。 | 2 | ||
征集调查 (4) | 更新情况 |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或社会热点组织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的情况。 | 1.未提供民意征集或在线调查渠道,此项不得分。 2.不可在线提交意见建议的,此项不得分。 3.2018年开展次数少于3次的,扣50%。 4.2018年开展次数为0次的,此项不得分。 | 1 | |
结果公开 | 是否及时公开征集调查的结果及意见采纳情况。 | 1.每发现一次未回应的,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回应无实质性内容或无网民参与的,扣10%,扣完为止。 (注:回应情况应与征集调查主题匹配,否则视为未回应。) | 3 | ||
在线访谈(含新闻发布会) (5) | 渠道建设 | 是否建设开通在线访谈类渠道,公众可以在线参与访谈。 | 1.未提供在线访谈渠道的,此项不得分。 2.未提供访谈预告的,扣30%。 3.未规范整理访谈中网民提问及回复的,扣40%。 | 1 | |
更新情况 |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或社会热点组织开展在线访谈的情况。 | 1.2018年开展次数少于2次的,扣50%。 2.2018年开展次数为0次的,此项不得分。 | 2 | ||
展现形式 | 是否通过文字、图片或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公开访谈内容。 | 1.未提供文字版整理稿的,扣40%。 2.未提供访谈图片信息的,扣20%。 3.未提供访谈音频或视频信息的,扣40%。 | 2 | ||
政策解读 (8) | 政策解读 (8) | 渠道建设与更新 | 是否建设政策解读相关专栏及时集中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 1.未建政策解读专栏的,此项不得分。 2.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3.超过三个月未更新的(未超过半年),扣50%。 | 1 |
文件关联 | 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之间是否进行无缝关联。 | 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未相互关联的,此项不得分。 | 2 | ||
形式多样 | 是否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解读展现。 | 1.仅有文字形式的,得0分。 2.仅少量解读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解读展现,扣50%。 3.解读内容以动态或政策内容本身为主的,扣50%。 | 3 | ||
解读比例 | 发布的解读信息中对本部门文件(含政策性文件和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的比例。 | 1.未对本部门文件进行过解读的,此项不得分。 2.解读比例低于50%的,扣50%。 | 2 | ||
功能应用 (9) | 集约化 (1) | 网站整合情况 | 主管单位对内设机构或本单位主办的其他政府网站的整合情况。 | 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办的政府网站未全部实现集约整合的,每发现一个,扣50%,扣完为止。 | 1 |
网站功能 (4) | 站内搜索 | 是否提供站内搜索功能,以及搜索结果分类展示和实用情况。 | 1.未提供站内搜索功能或不可用的,此项不得分。 2.搜索结果未分类展现的,扣30%。 3.搜索结果与搜索关键词关联度不高的,扣50%。 | 2 | |
地图导航 | 是否建立清晰、准确的站点地图,对主要栏目进行导航。 | 1.未提供地图导航的,此项不得分。 2.地图导航结构不清晰的,扣40%。 3.地图导航链接不准确的,扣40% | 1 | ||
转载分享 | 是否具备向主要社交媒体分享信息的功能 | 不具备向主要社交媒体分享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 1 | ||
(9) | 多元渠道 (3) | 政务新媒体 | 是否开通微信(微博、APP)及时发布信息、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是否整合业务系统,提供在线查询等服务。 | 1.未建设政务微信或政务微博的,此项不得分。 2.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类内容更新不及时,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3.未提供政策解读信息的,扣30%。 4.未提供在线查询服务的,扣30%。 (注:如自评未提供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则该指标均不得分。) | 2 |
移动版本 | 是否建设适配于各类终端的移动门户,以及功能和内容的实用情况。 | 1.未建设适配于各类终端的移动门户的,此项不得分。 2.内容更新不及时,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3.内容以动态为主不够实用的,扣40%。 | 1 | ||
传播应用 (1) | 搜索到达率 | 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网站、重点信息和服务的情况。 | 1.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部门名”相关关键字,政府网站未在前三位显示的,扣20%。 2.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广东 重点信息关键字”,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未在第一页显示的,扣40%。 3.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广东 重点办事服务关键词”,政府网站相关服务未在第一页显示的,扣40%。 | 1 | |
规范情况 (15) | 展现标识 (10) | 名称域名 | 网站名称是否规范,是否在网页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全称,域名是否以“.gov.cn”结尾。 | 1.网站名称中不含有本单位规范名称的,此项不得分。 2.域名不是以“.gov.cn”结尾的,此项不得分。 | 1 |
网站基本信息 | 是否在首页底部功能区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标识能否链接标识证书基本信息)、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 | 网站底部区域是否清晰显示以下要素: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每缺一项或不准确的,扣50%分,扣完为止。 | 1 | ||
页面兼容性 | 网站兼容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的情况。 | 每发现一次不兼容(错位、不显示、显示不完整等)问题,扣10%,扣完为止。 | 1 | ||
展现友好性 | 网站页面布局的科学合理性,以及插件控件、飘窗等使用情况。 | 使用飘窗但不具备显著关闭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 1 | ||
要素完整性 | 网站页面清晰显示发布时间、标明信息来源的情况。 | 随机抽查网站10个信息发布类页面。 1.每发现一个未注明发布时间的,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个未注明信息来源的,扣20%,扣完为止。 | 2 | ||
链接规范性 | 内部链接能否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的逻辑性,打开非政府网站外部链接时是否有提示信息。 | 1.内部链接不能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逻辑性的,扣50%。 2.打开非政府网站的外部链接时无提示信息的,扣50%。 | 2 | ||
标签规范 | 是否在网站所有页面设置网站标签、在栏目页设置栏目标签、在内容页设置页面标签。 | 1.每发现一个页面没有站点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个栏目没有栏目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分,扣完为止。 3.每发现一个页面没有网页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分,扣完为止。 | 2 | ||
规范情况 (15) | 网站管理 (5) | 机制保障 | 是否有明确机构、人员、制度、经费等方面的机制保障。 | 1.没有明确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工作的,此项不得分。 2.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的,此项不得分。 3.没有明确的经费支持的,此项不得分。 (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会议纪要、制度文件等材料证明,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 1 |
自行评议 | 是否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以及内容规范、真实有效情况。 | 1.未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2.内容不完整准确,网址和指标不对应,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1 | ||
监督举报 | 网站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的情况及找错处理情况。 | 1.本单位网站须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发现未添加的,此项不得分。 2.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提交涉及本单位政府网站问题,每发现一次处理不及时的,扣20%,扣完为止。 | 2 | ||
安全防范 | 政府网站安全漏洞及安全事件发生次数、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等情况。 | 考查全年安全漏洞及安全事件发生次数、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等情况。 1.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的,如网站被张贴反宣言论等产生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2.其他安全事件,如网页挂马、黑链、暗链等,每次扣30%,扣完为止。 3.存在超危漏洞的,每个扣30%,扣完为止。 4.存在高危漏洞的,每个扣20%,扣完为止。 5.存在中危漏洞的,每个扣10%,扣完为止。 6.存在低危漏洞的,每个扣5%,扣完为止。 7.对涉及本单位政府网站预警信息,有整改反馈的,每个漏洞或事件加5%。 | 1 |
三、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少的市直单位网站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要点 | 考评内容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健康情况 (30) | 常态化监管 (26) | 可用情况 | 按照国办普查及通报相关要求,监测网站能否正常访问,以及页面、图片、附件、功能与外部链接的可用情况和各栏目更新维护情况。 |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普查评分要求(国办发〔2015〕15号),每季度对网站进行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比重扣分。 | 12 |
更新情况 | 12 | ||||
商业广告 | 辖区内各级政府网站是否存在刊登商业广告问题。 | 发现本单位政府网站刊登商业广告的,此项不得分。 | 2 | ||
问题整改 情况 (4) | 整改时间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未及时整改反馈的,此项不得分。 | 2 | |
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此项不得分。 | 2 | ||
政务公开 (20) | 基础信息 公开 (10) | 内容覆盖与更新 | 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务动态、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信息内容覆盖及更新维护情况。 | 1.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政务动态、政策文件、权责清单、财政预决算等内容的专栏建设情况,每缺一类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 4 |
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 年度报告、网站年度报表 | 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网站年度报表栏目建设及更新情况。 | 1.未规范发布信息公开指南的,扣20%。 2.每发现一个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3.未及时发布年报和网站年度报表,其中一项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的,扣30%。 | 5 | ||
信息转载 | 及时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 | 未转载上级政府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或入口隐蔽不易查找的,此项不得分。 | 1 | ||
政务公开 (20) | 重点领域 信息公开 (4) | 专栏建设 | 是否规范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本部门重点领域信息。 | 未建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的,此项不得分。 | 1 |
更新情况 | 涉及本部门的重点领域信息的更新频率。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江府办函〔2016〕220号)相关要求,每发现一个领域未公开或建设不规范、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 1 | ||
信息质量 | 重点领域信息质量较高,并非以动态类信息为主。 |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历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江府办函〔2016〕220)相关要求,每发现一个领域未公开专栏内容质量较差、均以动态类信息为主的,扣20%,扣完为止。 | 2 | ||
(备注:无该项内容的单位将此部分权重平均分解至基础信息公开指标中。) | |||||
数据发布 (3) | 专栏建设 | 是否建立数据发布相关专栏集中发布数据信息。 | 1.未建立数据发布专栏的,此项不得分。 2.链接至统计部门网站首页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更新情况 | 数据发布相关专栏的更新维护情况。 | 每发现一个应更新未更新的(按年、或半年、或季度、或月度、或周、或天),扣20%,扣完为止。 | 1 | ||
图表形式 | 利用图表等形式发布数据的情况。 | 1.未使用图表形式发布数据的,此项不得分。 2.只有少数数据以图表形式发布的,扣50%。 | 0.5 | ||
数据解读 | 对发布的数据进行多种形式的解读。 | 1.未对数据进行解读的,此项不得分。 2.仅有少量解读,或以转载的新闻动态为主的,扣50%。 | 1 | ||
政务公开 (20) | 数据开放 (3) | 网站入口 | 部门网站提供“开放江门”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中本部门专栏的入口情况。 | 未提供“开放江门”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中本部门专栏入口的,此项不得分。 | 1 |
更新维护 | 整合部门政府数据,依托“开放江门”全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向公众提供数据服务,是否定期更新维护。 | 1.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2.每发现一个主题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扣50%,扣完为止。 | 1.5 | ||
数据接口 | 是否提供数据接口,供公众直接调用数据。 | 未提供API接口的,此项不得分。 | 0.5 | ||
互动交流 (14) | 咨询投诉 (6) | 渠道建设及信件公开 | 是否开通政务咨询、投诉类渠道,能否在线提交信件并公开信件的内容和答复处理情况(涉密及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 | 1.未提供政务咨询渠道的,此项不得分。 2.需要注册的,如果不能成功注册,此项不得分。 3.提供渠道,但不能在线提交信件的,此项不得分。 | 1 |
答复情况 | 网民来信处理是否及时并满足来信中咨询或投诉的需求。 | 每发现一次回复不及时或质量不高(存在推诿、敷衍现象,或无实质性内容的),扣10%,扣完为止。 (注:无信件公开的,该指标不得分。) | 3 | ||
知识库 | 对常见问题进行整理,编制常见问题知识库及更新维护的情况。 | 1.未编制常见问题知识库的,此项不得分。 2.未按照业务进行分类的,扣50%。 3.每发现知识库一个主题超过一个月未更新的,扣 20%,扣完为止。 | 2 | ||
互动交流 (14) | 征集调查 (4) | 更新情况 |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或社会热点组织开展征集调查活动的情况。 | 1.未提供民意征集或在线调查渠道,此项不得分。 2.不可在线提交意见建议的,此项不得分。 3.2018年开展次数少于3次的,扣50%。 4.2018年开展次数为0次的,此项不得分。 | 1 |
结果公开 | 是否及时公开征集调查的结果及意见采纳情况。 | 1.每发现一次未回应的,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回应无实质性内容或无网民参与的,扣10%,扣完为止。 (注:回应情况应与征集调查主题匹配,否则视为未回应。) | 3 | ||
在线访谈(含新闻发布会) (4) | 渠道建设 | 是否建设开通在线访谈类渠道,公众可以在线参与访谈。 | 1.未提供在线访谈渠道的,此项不得分。 2.未提供访谈预告的,扣30%。 3.未规范整理访谈中网民提问及回复的,扣40%。 | 1 | |
更新情况 | 围绕政府中心工作或社会热点组织开展在线访谈的情况。 | 1.2018年开展次数少于1次的,扣50%。 2.2018年开展次数为0次的,此项不得分。 | 1 | ||
展现形式 | 是否通过文字、图片或音视频等多种形式公开访谈内容。 | 1.未提供文字版整理稿的,扣40%。 2.未提供访谈图片信息的,扣20%。 3.未提供访谈音频或视频信息的,扣40%。 | 2 | ||
政策解读 (8) | 政策解读 (8) | 渠道建设与更新 | 是否建设政策解读相关专栏,及时集中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 1.未建政策解读专栏的,此项不得分。 2.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3.超过三个月未更新的(未超过半年),扣50%。 | 1 |
文件关联 | 政策解读和政策文件之间是否进行无缝关联。 | 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未相互关联的,此项不得分。 | 2 | ||
形式多样 | 是否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解读展现。 | 1.仅有文字形式的,得0分。 2.仅少量解读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解读展现的,扣50%。 3.解读内容以动态或政策内容本身为主的,扣50%。 | 3 | ||
解读比例 | 发布的解读信息中对本部门文件(含政策性文件或规范性文件)进行解读的比例。 | 1.未对本部门文件进行过解读的,此项不得分。 2.解读比例低于50%的,扣50%。 | 2 | ||
功能应用 (10) | 集约化 (1) | 网站整合情况 | 主管单位对内设机构或本单位主办的其他政府网站的整合情况。 | 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办的政府网站未全部实现集约整合的,每发现一个,扣50%,扣完为止。 | 1 |
网站功能 (4) | 站内搜索 | 网站是否提供站内搜索功能,以及搜索结果分类展示和实用情况。 | 1.未提供站内搜索功能或不可用的,此项不得分。 2.搜索结果未分类展现的,扣30%。 3.搜索结果与搜索关键词关联度不高的,扣50%。 | 2 | |
地图导航 | 网站是否建立清晰、准确的站点地图,对主要栏目进行导航。 | 1.未提供地图导航的,此项不得分。 2.地图导航结构不清晰的,扣40%。 3.地图导航链接不准确的,扣40% | 1 | ||
转载分享 | 网站是否具备向主要社交媒体分享信息的功能。 | 不具备向主要社交媒体分享功能,此项不得分。 | 1 | ||
功能应用 (10) | 多元渠道 (4) | 政务新媒体 | 是否开通微信(微博、APP),及时发布信息、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是否整合业务系统,提供在线查询等服务。 | 1.未建设政务微信或政务微博的,此项不得分。 2.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类内容更新不及时,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3.未提供政策解读信息的,扣30%。 4.未提供在线查询服务的,扣30%。 (注:如自评未提供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则该指标均不得分。) | 3 |
移动版本 | 是否建设适配于各类终端的移动门户,以及功能和内容的实用情况。 | 1.未建设适配于各类终端的移动门户的,此项不得分。 2.内容更新不及时,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3.内容以动态为主不够实用的,扣40%。 | 1 | ||
传播应用 (1) | 搜索到达率 | 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网站、重点信息和服务的情况。 | 1.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部门名”相关关键字,政府网站未在前三位显示的,扣20%。 2.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广东 重点信息关键字”,政府网站相关信息未在第一页显示的,扣40%。 3.通过主流公共搜索引擎搜索“广东 重点办事服务关键词”,政府网站相关服务未在第一页显示的,扣40%。 | 1 | |
规范情况 (18) | 展现标识 (12) | 名称域名 | 网站名称是否规范,是否在网页头部标识区域显著展示网站全称,域名是否以“.gov.cn”结尾。 | 1.网站名称中不含有本单位规范名称的,此项不得分。 2.域名不是以“.gov.cn”结尾的,此项不得分。 | 1 |
网站基本信息 | 是否在首页底部功能区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标识能否链接标识证书基本信息)、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等内容。 | 网站底部区域是否清晰显示以下要素: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和公安机关备案标识。每缺一项或不准确的,扣50%分,扣完为止。 | 1 | ||
页面兼容性 | 网站兼容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的情况。 | 每发现一次不兼容(错位、不显示、显示不完整等)问题,扣10%,扣完为止。 | 2 | ||
展现友好性 | 网站页面布局的科学合理性,以及插件控件、飘窗等使用情况。 | 使用飘窗但不具备显著关闭功能的,此项不得分。 | 2 | ||
要素完整性 | 网站页面清晰显示发布时间、标明信息来源的情况。 | 随机抽查网站10个信息发布类页面。 1.每发现一个未注明发布时间的,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个未注明信息来源的,扣20%,扣完为止。 | 2 | ||
链接规范性 | 内部链接能否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的逻辑性,打开非政府网站外部链接时是否有提示信息。 | 1.内部链接不能体现网站内容分类和访问路径逻辑性的,扣50%。 2.打开非政府网站的外部链接时无提示信息的,扣50%。 | 2 | ||
标签规范 | 是否在网站所有页面设置网站标签、在栏目页设置栏目标签、在内容页设置页面标签。 | 1.每发现一个页面没有站点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个栏目没有栏目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分,扣完为止。 3.每发现一个页面没有网页标签、或不规范的,扣10%分,扣完为止。 | 2 | ||
规范情况 (18) | 网站管理 (6) | 机制保障 | 是否有明确机构、人员、制度、经费等方面的机制保障。 | 1.没有明确的机构和人员负责政府网站工作的,此项不得分。 2.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的,此项不得分。 3.没有明确的经费支持的,此项不得分。 (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会议纪要、制度文件等材料证明,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 1 |
自行评议 | 是否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以及内容规范、真实有效情况。 | 1.未及时提交网站自评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2.内容不完整准确,网址和指标不对应,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1 | ||
监督举报 | 网站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的情况及找错处理情况。 | 1.本单位网站须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发现未添加的,此项不得分。 2.网民通过“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入口提交涉及本单位政府网站问题,每发现一次处理不及时的,扣20%,扣完为止。 | 2 | ||
安全防范 | 政府网站安全漏洞及安全事件发生次数、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等情况。 | 考查全年安全漏洞及安全事件发生次数、整改时限、整改结果等情况。 1.发生特别重大安全事件的,如网站被张贴反宣言论等产生特别严重政治影响的,此项不得分。 2.其他安全事件,如网页挂马、黑链、暗链等,每次扣30%,扣完为止。 3.存在超危漏洞的,每个扣30%,扣完为止。 4.存在高危漏洞的,每个扣20%,扣完为止。 5.存在中危漏洞的,每个扣10%,扣完为止。 6.存在低危漏洞的,每个扣5%,扣完为止。 7.对涉及本单位政府网站预警信息,有整改反馈的,每个漏洞或事件加5%。 | 2 |
四、已纳入市政府门户网站频道(或栏目)的单位网站考评指标及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要点 | 考评内容 | 评分细则 | 权重 |
健康情况 (15) | 常态化监管 (9) | 更新情况 | 按照国办普查及通报相关要求,监测频道(或栏目)的更新维护情况。 | 参照国务院办公厅普查评分要求(国办发〔2015〕15号),每季度对频道(或栏目)的健康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按比重扣分。 | 9 |
问题整改 情况 (6) | 整改时间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是否及时整改。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未及时整改反馈的,此项不得分。 | 3 | |
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的整改质量。 | 对监测抽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此项不得分。 | 3 | ||
政务公开 (55) | 基础信息 公开 (55) | 内容覆盖与更新 | 组织机构、通知公告、政务动态、政策文件等信息内容覆盖及更新维护情况。 | 1. 组织机构、通知公告、政务动态、政策文件等内容的专栏建设情况,每缺一类扣20%,扣完为止。 2.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 30 |
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度报告 | 本部门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和年报栏目建设及更新情况。 | 1.未规范发布信息公开指南的,扣20%;指南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的,扣10%。 2.每发现一个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应更新未更新的,扣10%,扣完为止。 3.未及时发布年报的,扣20%;年报内容不准确、不规范的,扣10%。 | 25 | ||
(备注:无该项内容的部门将此部分权重平均分解至内容覆盖与更新指标中。) | |||||
互动交流 (5) | 咨询投诉、征集调查、在线访谈(含新闻发布会)(5) | 有关栏目落实情况 | 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涉及本部门事项的落实情况。 | 1.未按要求落实的,此项不得分。 2.每发现一个事项应落实未落实的,扣10%,扣完为止。 | 5 |
(备注:无该项内容的部门将此部分权重平均分解至基础信息公开指标中。) | |||||
政策解读 (10) | 政策解读 (10) | 更新情况 | 及时集中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 | 1.超过半年未更新的,此项不得分。 2.超过三个月未更新的(未超过半年),扣50%。 | 5 |
形式多样 | 是否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解读展现。 | 1.仅有文字形式的,得0分。 2.仅少量解读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解读展现的,扣50%。 3.解读内容以动态或政策内容本身为主的,扣50% | 5 | ||
(备注:无该项内容的部门将此部分权重平均分解至基础信息公开指标中。) | |||||
功能应用 (5) | 多元渠道 (5) | 政务新媒体 | 是否开通微信(微博),及时发布信息、解读相关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 1.未建设政务微信或政务微博的,此项不得分。 2.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类内容更新不及时,每发现一次应更新未更新的,扣20%,扣完为止。 3.未提供政策解读信息的,扣30%。 (注:如自评未提供所开通的政务新媒体名称,则该指标均不得分。) | 5 |
(备注:无该项内容的部门将此部分权重平均分解至规范情况指标中。) | |||||
规范情况 (10) | 频道(或栏目)管理 (10) | 机制保障 | 是否有明确机构、人员、制度、经费等方面的机制保障。 | 1.没有明确的机构和人员负责的,此项不得分。 2.没有完善的制度体系的,此项不得分。 3.没有明确的经费支持的,此项不得分。 (注:自行评议报告中,通过会议纪要、制度文件等材料证明,未提交佐证材料的,此项不得分。) | 6 |
自行评议 | 是否及时提交频道(或栏目)自评报告,以及内容规范、真实有效情况。 | 1.未及时提交自评报告的,此项不得分。 2.内容不完整准确,网址和指标不对应,每发现一次扣20%,扣完为止。 | 4 |
五、附加指标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要点 | 考评内容 | 权重 |
加分指标 (10) | 政务公开 (2) | 信息主动推送 | 基于大数据分析,根据网站用户的访问行为,主动向用户推送相关信息。 | 2 |
数据发布 | 通过与业务系统对接的方式实时更新数据,具备数据查询及定制数据功能。 | |||
数据开放 | 是否组织开展对开放数据集的开发利用。 | |||
办事服务 (3) | 协同办理 | 跨部门跨层级办理事项的整合情况。 | 3 | |
事项统一 | 实现办事事项“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类型”情况。 | |||
公共服务 | 公共服务的整合和实用性情况。 | |||
统一证照库、身份认证 | 统一证照库及身份认证情况。 | |||
“零跑路” | 实现“零跑路”的个数/比例。 | |||
互动交流 (2) | 在线访谈 | 本单位主要领导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开展在线访谈。 | 2 | |
咨询投诉 | 基于常见问题知识库,建设智能互动,在网民提出类似咨询时,推送可供参考的答复口径。 | |||
功能应用 (1) | 传播应用 | 网站页面被主流搜索引擎收录数量及增长情况。 | 1 | |
平台建设 | 网站部署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 | |||
标签规范 | 对有价值的历史网页进行归档处理,归档后能正常访问,并注明“已归档”和归档时间。 | |||
多语言展示 | 网站多语言版本建设情况。 | |||
优秀案例 (2) | -- | 本单位或辖区内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创新发展、传播推广等方面的优秀案例。 | 2 | |
扣分指标 (10) | 通报批评 | 本单位政府网站存在突出问题被国务院办公厅、省府办公厅或市府办公室通报批评的,扣分。 | 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