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市就业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府构〔2019〕5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原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相应撤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要求;统筹协调全市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重大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规划、计划、方案,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各市(区)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张元醒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谭作瑜 市政府副秘书长
钱杰润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汪世雷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韦健宁 市教育局副局长
吕嘉琪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玉华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成 员:陈志美 市科技局副局长
崔忠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陈 珉 市公安局副局长
陈 怀 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曹志明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林春裕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林立业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李汉高 市商务局党组成员、市贸促会会长
张荣伟 市国资委总经济师
周志东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赵前斌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陈学雄 市工商联副主席
黄 标 市总工会副主席
周穗花 团市委四级调研员
杨 蕾 市妇联副主席
李润娇 市残联副理事长
徐安办 市税务局副局长
何 斌 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