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42家
屠宰企业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通知
江府函〔2019〕18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屠宰环节非洲猪瘟检测工作的通知》(农牧发﹝2019﹞7号)、《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屠宰环节官方兽医检疫监管制度的紧急通知》(农明字﹝2019﹞16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落实生猪屠宰环节非洲猪瘟自检和官方兽医派驻制度百日行动的通知》(农明字﹝2019﹞第20号)等相关条例和文件规定,为规范我市屠宰行业秩序,降低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传播风险,市政府决定依法取消新会畜牧食品有限公司大鳌分公司等42家屠宰场生猪定点屠宰资格(名单详见附件)。
附件:江门市取消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42家屠宰企业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