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以市政府
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计划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9〕4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19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凡未列入计划的全市性会议原则上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确有必要召开的,另按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2日
2019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计划
(共9项)
一、全市安全生产暨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及消防工作会议,拟于每季度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可与消防安全、冬春防火等会议合并召开,具体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
二、江门市全域旅游工作现场会,已于2月22日召开。具体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负责。
三、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拟于4月(具体时间根据国务院、省廉政工作会议时间确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四、全市审计工作会议,拟于4月召开,具体工作由市审计局负责。
五、江门市河长制与水利工作会议,拟于4月召开,具体工作由市水利局负责。
六、全市重点项目建设暨交通大会战工作会议,拟于第二季度召开。具体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七、全市退役军人移交安置工作会议,拟于第二季度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工作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
八、2019年江门市医改工作推进会议,拟于8月召开,具体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负责。
九、江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结会议,拟于12月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工作由市统计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