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联合奖惩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9〕8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方案》的分工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5月31日
江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33号)要求,为大力推进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建立政府单位联合奖惩机制,充分发挥信用监管威力,按照省、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合奖惩工作部署,争取2019年底前构建全市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结合“数字政府”改革要求,实现信用信息全量归集。将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到政务服务事项、事中事后监管、公共资源交易等业务流程中,实现自动推送信用核查信息、自动匹配红黑名单、自动嵌入奖惩措施、自动汇集反馈实施情况的“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确保应查必查、奖惩到位。
二、工作机制
市发展改革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为共同牵头单位,负责信用信息归集,研究确定联合奖惩实施方案,组织梳理联合奖惩措施清单,建设全市信用联合奖惩管理系统,指导、协调和督促各级、各部门将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各类管理和应用系统,指导和督查各级、各部门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市有关单位及各市(区)为成员单位,按照联合奖惩实施方案的部署开展相关工作。
各成员单位安排1名业务骨干为联络员。日常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局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承担。
三、分工及主要任务
(一)市发展改革局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要求,归集联合奖惩红黑名单信息。指导各成员单位在业务工作中使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导、协助各成员单位做好联合奖惩事项梳理工作。继续完善信用联合奖惩业务模式,明确信用信息范围和采集标准。在省梳理出国家出台的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中联合奖惩措施清单的基础上,指导各单位对属本部门政务服务事项的联合奖惩清单进行确认。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制定工作指引和信用信息使用管理制度。及时跟进国家后续印发或调整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情况,并补充完善联合奖惩措施清单。
牵头梳理本部门牵头签订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联合奖惩事项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联合奖惩备忘录《江门市投资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办法》。
(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结合“数字政府”改革,推进信用信息数据采集、共享,将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纳入“数字政府”统筹管理,支撑联合奖惩信用服务上线运行。统筹开发建设全市社会信用联合奖惩联合奖惩系统,推动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嵌入各级、各部门、各类系统。结合权责清单和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工作,指导各单位修订办事指南,做好联合奖惩措施事项嵌入办事指南的规范性审查工作。
(三)市市场监管局
牵头梳理本部门牵头签订的联合奖惩备忘录联合奖惩事项清单,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联合奖惩备忘录:《江门市工商局 人民银行江门市中心支行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江门市工商局 市财政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水务局 市国资委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等事项中实行失信企业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
(四)市自然资源局
牵头梳理《江门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联合奖惩事项清单。
(五)各相关单位
市司法局负责对实施联合奖惩措施进行合法合规性指导和审查。
人民银行江门中心支行负责在征信领域的业务指导。
已开展红黑名单认定、信用评级工作、信用激励政策的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将本地区本业务系统认定的红黑名单及警示名单信息推送至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下称大数据平台),再同步推送至信用信息数据库。并对本系统认定的红黑名单、异议申请、信用修复、认定标准进行核实。
各单位在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梳理的事项清单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系统)权责清单,进行核对确认,确保所有业务办理事项与红黑名单、奖惩措施一一对应。各市(区)同步开展清单确认工作。
各单位共同推进联合奖惩系统与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暂时无条件改造业务系统的部门,通过系统提供的联合奖惩查询网址和账号,办事人员在进行行政服务时使用申请人信息进行查询。各市(区)同步开展系统对接工作,确保纵向到底。
四、分阶段工作安排
联合奖惩工作采取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的方式,分5个阶段进行。
(一)联合奖惩系统建设阶段(2019年3月1日-6月30日)
市政务数据管理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局,结合“数字政府”改革,开发覆盖全市各级、各单位的社会信用联合奖惩系统,实现各级、各单位全部业务全流程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结果反馈机制。
各开展红黑名单认定、信用评级工作、信用激励政策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向市发展改革局提供本部门红黑名单格式,以及提供历史数据,用以构建本地数据库基础框架。
(二)奖惩措施清单和重点事项梳理阶段(2019年6月1日至6月15日)
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组织各单位在省发展改革委梳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的基础上,确定属于本单位权责事项的奖惩措施清单,并据此确定信用信息查询和联合奖惩措施应用的嵌入环节和嵌入方式。
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牵头梳理本部门牵头签订联合奖惩备忘录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的联合激励和惩戒事项,编制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清单梳理过程中,要确保合作备忘录全面、清晰、准确地反映到联合奖惩措施清单上,并结合到具体权责事项上。
市发展改革局会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对各单位初步报送的事项进行甄别,列出2019年拟嵌入联合奖惩措施事项及嵌入环节和嵌入方式。
各市(区)对照市直工作进展尽快完成清单事项梳理有关工作。
(三)合法合规性审查、公布事项名单阶段(2019年6月15日—6月30日)
各单位修订重点事项办事指南,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做好联合奖惩措施事项嵌入办事指南的规范性审查工作,市司法局负责对实施联合奖惩措施进行合法合规性指导和审查。
市发展改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将通过合法性审查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清单统一由市发展改革局汇总并向社会公布。
(四)嵌入业务流程阶段(2019年7月1日至7月31日)
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制定在“数字政府”建设总体框架下联合奖惩环节嵌入业务流程工作指引,各单位、各市(区)根据工作指引,使用标准接口,接收联合奖惩系统通推送的数据。各部门改造本部门办公自动化(OA)系统及相应业务系统,要求做到不仅将信用信息查询、联合奖惩措施应用作为必要环节嵌入办公自动化系统信息化办理流程,还要确保信用信息查询在办理单位业务过程中成为绕不过去的环节,并最终将联合奖惩执行情况通过接口反馈给联合奖惩系统,形成联合奖惩应用的闭环。暂时无条件改造业务系统的部门,通过分配的账号登陆查询网址办理相关业务。
各开展红黑名单认定、信用评级工作、信用激励政策的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职能,将本地区本业务系统认定的红黑名单及警示名单信息推送至大数据平台,为系统提供本地数据支撑。
(五)总结经验阶段(2019年8月1日至12月31日)
在各单位业务办理过程中归纳总结工作成效,不断改进完善,做到操作流程简便、单位应用体验良好,不增加工作负担,实现“信用奖惩、一键搞定”便捷模式。同步开展信用联合奖惩检查、通报,争取2019年底前构建全市信用联合奖惩一张网。
加大对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宣传报道和案例剖析力度,弘扬诚信价值观,形成人人诚信的良好社会氛围。总结形成经验材料上报省,力争形成“江门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全市信用联合奖惩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牵头的综合推进机制。市直各单位要立足于行业主管单位职责,将信用联合奖惩和单位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与各市(区)沟通衔接,统一同一试点事项的操作规范和要求。各市(区)要明确实施联合奖惩的重点事项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发展改革局备案。
(二)强化督查指导。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各单位要在工作中不断总结、提高和完善,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局和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牵头建立联合奖惩工作通报制度。各单位要对照工作进度安排,细化任务,倒排工期,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加快互联互通。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要结合“数字政府”建设情况,推进信息的互通共享,解决“信息孤岛”问题,为信用联合奖惩提供技术支撑。
附注: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权力事项指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依申请组织或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力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具体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类别等10种类型。公共服务事项指除行政权力事项之外,由行政机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依申请组织或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受益性事项。
警示名单:存在轻微失信行为记录,尚未达到“黑名单”认定标准的失信主体,列入警示名单。
目前我市已开展红黑名单认定、信用评级工作、信用激励的部门名单:江门海关、市中级法院、市文明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团市委、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