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
西翼医疗中心行动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
江府〔2019〕1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现将《江门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西翼医疗中心行动方案(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14日
江门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西翼医疗中心行动方案(2018—2020年)
前言
方案编制目的: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努力塑造健康湾区。明确江门市打造区域医疗中心的思路,科学制定打造区域医疗中心的目标任务,谋划打造区域医疗中心的行动方案,从而提升区域医疗综合服务能力,提高区域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把江门打造成为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和建成“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示范城市。
方案主要内容: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以提升区域医疗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实施“名院名科、质量控卫、科教兴卫、人才强卫、智慧助卫、中医药提升、医养结合、固本强基”八大工程,突出临床服务能力、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和人才引育三大重点,实现我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跨越。
方案编制依据: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09〕6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卫生强省的决定》(粤发〔2015〕1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构建卫生高地行动计划(2016-2018年)的通知》(粤府函〔2015〕36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18〕52号)、《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粤大湾区办〔2019〕4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粤发〔2019〕3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构建医疗卫生高地行动方案(2016-2018年)的通知》(江府函〔2016〕169号)、《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的通知》(江府〔2019)6号)等。
方案期限:2018年—2020年。
第一部分方案背景
一、基本定义
按照2017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颁布的《“十三五”国家医学中心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设置规划》的解读, 区域医疗中心是指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承担区域内疑难危重症的诊断与治疗、各级各类医学人才培养及开展科学研究等工作的医疗机构, 其医疗技术水平、临床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和安全、教学和科研能力具有区域内领先水平。据此推出,江门市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西翼医疗中心的要求是江门的医疗技术水平、临床服务能力、医疗质量和安全、教学和科研能力具有粤港澳大湾区西翼的领先水平。
二、重要意义
江门市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西翼医疗中心,是实现江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新跨越的迫切需要,是市委、市政府打造大健康产业的要求,是广东医疗卫生事业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是塑造健康湾区的重要抓手。
(一)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是适应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当前,医改已进入深水区,改革任务更加繁重、艰巨。打造区域医疗中心的总体目标和当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高度一致,积极探索符合江门实际的医疗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之路,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与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有机统一,有助于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是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打造区域医疗中心与“塑造健康湾区”“卫生强省”“卫生强市”相吻合,符合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有利于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的技术优势和核心作用,有利于解决医疗资源总量不足等问题,有利于促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能的提高和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改善。
(三)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是适应江门建设大健康产业战略的必然要求。作为健康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江门医疗卫生事业必须融入江门建设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战略。打造区域医疗卫生中心,整合江门地区卫生资源,在卫生资源总量、健康指标、服务能力、管理水平、辐射能力等方面迅速加强,既符合江门发展方向和城市定位,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江门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的服务、聚集和辐射能力,符合江门携手港澳塑造国际化、人性化一流营商环境的要求,有利于促进江门经济社会高质量和高水平发展。
(四)打造区域医疗中心是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口增长,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持续释放,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尤其是高质量、高水平医疗服务供给侧与需求侧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打造区域医疗卫生高地,调整优质资源布局,坚持高端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重,在区域内解决患者看病就医问题,在分级诊疗的框架中满足了群众的健康需求。
三、面临形势
(一)有利条件。江门医疗卫生事业经过长期的努力和近年快速发展,已在区域内形成了一定的比较优势,医疗卫生的集聚与辐射作用初步显现。主要体现在:一是三级医疗机构的数量和门类在区域领先,城市二级以上的优质卫生资源分布相对集中,平均密度大。二是重点专科建设及科研教学有所成效,全市已形成包括心血管内科、泌尿外科、骨科、脑病科等一批特色科室,部分重点专科和特色科室技术水平位居区域前列。三是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精神卫生、妇幼保健、职业病防治等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和服务能力明显提升。
新形势、新任务为全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一是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明确,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江门卫生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二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江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三是国务院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新要求,为江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注入活力。四是国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和省实施“卫生强省”战略,为江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良好机遇。五是城乡居民对健康和公共卫生需求日益增长,为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六是江门发展大健康产业和建设“卫生强市”,打造“医疗卫生高地”的要求,为江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搭建了更高平台。
(二)不利因素。与粤港澳大湾区内其他城市相比,与省内同级地市相比,尤其是与区域医疗卫生高地的功能和要求相比,江门医疗卫生事业尚存在一定差距。一是重点专科建设和领军人才培养方面存在差距,个体核心竞争优势不够明显。二是缺乏医学科研创新平台和载体,无法开展科研,在站博士后需到外市开展科研工作。三是城乡卫生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完善,医院建设与卫生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四是卫生信息化建设滞后于现代医疗卫生管理和发展需求。
随着江门经济社会的加速发展,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加速推进,环境与生态的改变,江门医疗卫生事业仍然面临一些新的困难和挑战。一是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人口数量的不断增加,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以及环境与生态的改变,卫生工作任务更加繁重,压力更加巨大。二是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带来居民健康需求和期望的新变化,人民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要求更高、更迫切、更多元化。三是区域竞争不断加剧,周边地区一些城市不断更新医疗卫生发展目标,加大医疗卫生投入,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占领区域医疗卫生制高点的竞争更趋激烈。四是国家大力推动中医药事业的振兴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江门侨乡中医药文化雄厚,但道地药材的品牌打造、传统中医药文化的挖掘等与新型经济的发展形势相脱节。
第二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重要论述和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认真贯彻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的体现。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为宗旨,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以名院名科、质量控卫、科教兴卫、人才强卫、智慧助卫、中医药提升、医养结合、固本强基为重点,以制度创新、机制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科技进步和信息化建设为支撑,推动健康服务业持续快速发展,建设医疗卫生水平高、服务能力强、辐射范围广的粤港澳大湾区西翼医疗中心,为富有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侨乡健康力量。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的原则。
坚持符合卫生计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中西医并重,结合江门医疗卫生资源现状,服务江门城市功能定位,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探索具有江门特色的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道路。
(二)坚持择优设置,合理布局的原则。
重点建设一批管理水平高、基础设施好、医疗技术先进、服务能力强的医院学科,开展行动计划。树立区域共同发展的理念,带动优质医疗资源整合和纵向流动,解决区域间医疗资源不平衡的结构性矛盾,形成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的卫生服务网络。
(三)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调配,融入国家战略的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和监管机制。坚持改革驱动,以改革为动力,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更加注重市场调配资源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发展。主动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与相关部门建设项目、资金投入相结合,形成工作合力。
(四)坚持整体效益,促进全面发展的原则。
充分发挥区域医疗中心技术优势和核心作用,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资源的整合利用,中西医协作,提升整体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发展。
三、主要目标
江门市建设区域医疗中心,立足于粤港澳大湾区,不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医疗卫生综合实力,构建现代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通过实施“八大”工程(名院名科、质量控卫、科教兴卫、人才强卫、智慧助卫、中医药提升、医养结合、固本强基),把江门市打造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西翼医疗中心。
到2020年,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实效:
——居民健康素质明显改善。主要健康指标区域领先。全市人均期望寿命保持在79岁以上;婴儿、孕产妇死亡率分别稳定控制在3‰、10/10万以内;法定传染病控制在低发水平,人群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卫生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健全协调统一的医疗卫生管理体制、高效规范的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可持续发展的医疗卫生科技创新机制和人才保障机制、政府主导的多元卫生投入保障机制,卫生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
——卫生资源配置得到优化。优化卫生资源配置,适当调整城乡卫生资源布局,发展健康服务业,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培育新型卫生资源,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服务体系、医疗保障体系、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四位一体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对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健康支撑作用和向毗邻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
——卫生综合实力全面提升。卫生资源总量明显增加,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全市建成三级医疗卫生机构12个,国家重点专科1-2个、省级重点专科(实验室)25-30个;完成国家级科研课题5项、省级科研课题29-33项。全面建成以三级医院为主体,公共卫生机构为支撑,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的医疗卫生服务框架体系,使医疗中心主要指标在粤港澳大湾区西翼处于领先地位。
第三部分 重点任务
通过加大投入、政策支撑、创新机制、优化布局、转型发展、强壮队伍、学科建设、科研支撑、现代管理、结对帮扶等促进城乡医疗卫生均衡发展。走重点提升内涵与适度规模扩张相结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差异化发展道路,形成以市中心医院为龙头、市五邑中医院和市人民医院为两翼、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各具优势与特色,建成技术一流、服务一流的粤港澳大湾区西翼“双一流”医疗核心圈。
一、实施“名院名科”工程,创建领先医疗水平
以存量医疗资源调整和内涵拓展为主线,采取“做强做优、重点突破”的发展思路,优化卫生资源的空间布局,创建区域领先、布局合理、分工清晰、功能互补、错位发展的医疗服务体系,出台实施江门市高水平医院建设“登峰计划”。一是做强优质资源医院。全力支持江门市中心医院争取入选广东省高水平医院第三批重点建设医院,努力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西翼的区域医疗中心(综合医院);推动市五邑中医院跻身全省中医院行列前10名,努力建成粤港澳大湾区西翼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推动市人民医院跻身全国地级城市医院100强。二是做优特色专科医院。以市妇幼保健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市口腔医院、市皮肤医院等专科医疗机构为主体,形成优势突出的特色医疗技术的现代化三级专科医院,为区域人民群众提供特色医疗卫生服务。争取市妇幼保健院跻身全国地市级妇幼保健院综合排名前30名。三是做好县级医院。加快开平市中心医院的发展进程,把新会区人民医院、台山市人民医院建成三级甲等医院;加强对江门银葵医院的基础设施、人才队伍、学科建设等方面的指导,促进民营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发展,把医院建成以医养结合为特色的三级甲等医院。四是强化优势重点专科。充分利用省级重点专科建设的成果,对标学习全国前十的重点专科建设,配套市级重点专科建设经费,争创国家重点专科,进一步强化在区域内有突出影响的特色专科:市中心医院泌尿外科、消化内科、肾内科和重症医学科,市五邑中医院脑病科和骨科,市人民医院心血管内科,市妇幼保健院医学遗传中心。五是创建诊疗中心。发挥重点专科的协同作用,在全市创建一批具有领先示范作用的诊疗中心:市中心医院消化内镜诊疗中心、微创外科中心、重症医学中心,市五邑中医院综合卒中中心、骨科诊疗中心、临床研究中心,市人民医院心脏诊疗中心、应急救治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健康研究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各市(区)政府]
二、实施“质量控卫”工程,构筑医疗服务安全体系
启动实施2018至2020年新一轮改善医疗服务3年行动计划,进一步落实《医疗质量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组织体系,加强重点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加强各专业质控组织体系建设,以医务管理、病理、检验、影像、医院感染、病案等专业为重点,加强质量管理与控制,力争到2020年成立20个专业的市级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扩大室间质评项目数量和覆盖范围,提高检查、检验同质化程度,推动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加强远程会诊体系建设,推动远程病理和影像诊断,提高优质医疗资源利用率,促进资源下沉。加强住院病历及病案首页质量管理与控制,推动信息化质量控制工作。
加强疾病分级诊疗过程中医疗质量连续化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要求,强化“以患者为中心,以疾病为链条”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完善推广市人民医院肿瘤疾病管理模式,严格落实相关疾病诊疗规范、指南和临床路径,提高相关疾病在不同级别、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的同质化水平。依托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等分工协作模式,落实相关疾病入、出院和双向转诊标准,创新患者综合管理分工协作机制,打破疾病管理的机构壁垒。
加强重点病种及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和费效比控制,依托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以发病率、死亡率较高,费用负担较重的部分病种和医疗技术作为切入点,进一步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提升诊疗质量,加强成本核算、过程控制、细节管理和量化分析,不断优化费效比。研究建立相关病种和医疗技术的投入产出分析模型,加强全过程成本精确管理,优化投入产出比,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看病就医负担。通过信息化手段加强质控和费效相关信息的收集、分析与反馈。
提升县级医院和民营医院医疗质量安全水平,强化县级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依法执业意识,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理顺工作机制,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水平。以麻醉、重症医学、影像、检验、病理、产科、儿科等专业为重点,指导县级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加强专科能力建设。以介入技术、内镜技术和血液净化等诊疗技术为重点,加强相关医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适宜技术临床应用能力,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市(区)政府]
三、实施“科教兴卫”工程,增强医疗科技创新要素
紧跟粤港澳大湾区打造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步伐,高度重视医学基础科研平台和临床研究试验平台的建设,围绕重点专科建设和重大疾病防治需求,加强与先进科研机构、优质企业和本地教育资源等的交流合作,建立产学研协同创新体系,增强医疗科技创新要素。一是搭建全市共享式科研平台。深刻认识到科研平台是实现科研成果的重要载体,是高层次人才发挥才能的必备条件。围绕基础和临床科研需求,整合市直医疗机构和各相关单位资源,共同搭建江门市卫生系统共享式科研实验室(江门市医学研究中心),实现投入与产出的良好运转,力争2020年建成广东省重点实验室。引入第三方投资科研平台,积极探索与粤港澳大湾区优质高校、中国科学院、五邑大学、全国博士后创新(江门)示范中心、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等相关单位的交叉平台合作。二是积极创办学术期刊。争取在江门创办区域内第一本医药大健康类学术期刊,争夺科技话语权和优质出版资源。三是组织科研攻关,促进科研成果产出和转化。按照“抓机遇、边申报、边创建、边发展、应报尽报”的总体要求,借助合作单位资源和共享式科研实验室,全力推进重点专科科研项目的申报。力争到2020年实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零突破,发表SCI论文不少于20篇,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转变纯粹科研观念,创新激励机制和绩效配置,促进科研成果的商业转化,助推临床技术和江门经济的发展。四是建立医学数据库。合理利用医院丰富的病例资源和江门市城乡居民疾病谱,建立临床样本库、遗传数据库等专科专病数据库,建立医学大数据中心,为政府制定防治疾病政策提供参考。五是加强医学教育体系建设。继续推进医教研协同发展,加强三级医院与国内外知名院校合作共建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培养基地、博士后培养基地,建立适应医学人才培养的医院运营机制。引进外资开展办学模式合作,并与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共同开设国际护理学校,培养高端护理人才。加强国家住院医师规培基地建设,继续抓好医学继续教育能力建设,承担国家级学术活动不少于5项/年,省级学术活动不少于20项/年。完善对基层人才的培养程序,努力发挥协作医院的传帮带作用,助推区域医学教育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工作局,各市(区)政府]
四、实施“人才强卫”工程,建设高素质卫生队伍
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人才保障机制,促进人才队伍数量和质量的同步提高,注重成果和业绩导向,全面提高全市医疗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一是加强高水平人才和团队引进。人才是医疗发展的第一资源。围绕专科建设,采取全职引进与柔性引进并举的策略,健全与省、市人才政策相衔接的人才政策,以具有竞争力的配套政策吸引海内外高水平人才和团队加盟,不少于2个引进对象/年。二是加强专职科研人员和博士(后)人员的引进。基于共享科研实验室,逐步建立专职科研队伍,构建“人才蓄水池”,与临床发展相辅相成。完善专职科研系列设岗和聘任机制,建立符合科研事业发展需求的人力资源制度,激发专职科研人员的创新活力。依托合作高校和高水平人才平台,积极共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加强博士(后)队伍,完善录用机制,博士不少于8人/年,进站博士后不少于4人/年。对于博士(后)人才,可采取组织考察的方式直接招聘。三是加强院内人才培养,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全面实施“名医”战略,完善与“名医”相适应的课题研究、项目培训、人才补贴等制度。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拔培养学科带头人,培养在学科领域学术水平高、骨干作用发挥好、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技术人才,形成合理的人才结构。争取到2020年拥有一批省、市医学领军人才、杰出青年医学人才以及省市级名医、名中医。四是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互访国内外知名高校,鼓励海外、港澳医务人员到我市开展学术交流和私人执业医务人员短期执业,促进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提升。定期举办海内外青年学者医学发展论坛,加强我市卫生人才政策宣讲。[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人才工作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外办、市委台港澳工作办公室、市委编办,各市(区)政府]
五、实施“智慧助卫”工程,推进医疗信息化进程
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充分利用全市现有卫生信息化资源,将建成江门市区域卫生健康信息平台,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数据、电子病历共享和远程医疗系统建设为切入点,建设包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保障、综合卫生管理等范围的卫生信息应用系统。加强医院电子病历等信息系统建设,三级医院和有条件的二级医院要加快开展院内信息平台建设和健康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推动医院院信息标准化建设和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深化医疗服务的全流程智能化应用,提升业务协同和医疗管理的智能化水平,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快速发展,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医疗健康获得感。加强与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级相关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不断提升智能化健康信息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财政局)
六、实施“中医药提升”工程,开创中医药事业新局面
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夯实中医药基层工作,重视中医药人才培养,强化中医药科技创新。推进中医中药在重点疾病防治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利用中草药资源丰富、中医药文化底蕴深厚的优势,加强中医药理论研究及中医传承创新,在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上求实效,提升中医药现代化综合服务能力。
加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项目和省级重点中医专科的建设,到2020年建成国家中医重点专科4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10个。在市五邑中医院打造辐射周边、省内领先的“中西医结合肺病研究中心”“骨科手术机器人区域治疗中心”“中医立体康复治疗中心”,在市中心医院建设省级国医馆,在市人民医院打造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肿瘤医疗中心,在市妇幼保健院实施“中医妇幼融合”计划。融合港澳实验室的力量推进新会陈皮研究院建设,共同建立国际认可的新会陈皮生产种植规范化和中医药产品质量标准,建立以保健及药用产品为主的新会陈皮特色产业,推进中医药标准化、国际化。加大各市(区)中医院的建设力度,力争把新会区中医院和台山市中医院建设成为国内县级中医医院领先队伍。
打造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推进中医药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的“三进”工程。全市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中医药文化、中医特色突出的中医科室,基层医疗机构中,中医执业医师占医师总数的20%以上,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中医药服务量达到42%以上。加强中医人才培养,到2020年,培养省级以上名中医7名,市级名中医20名,中医人员比“十二五”期末增加30%以上;积极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扩大中医药服务领域,到2020年,10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能开展15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100%的社区卫生站和村卫生室均能开展6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
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在健康保健中的优势,开展中医体质辨识、亚健康调理、养生保健等服务。支持中医机构与健康服务、旅游产业开发,促进阳光康养和养老产业等健康服务业发展,融入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健康产业,打造广东省中医药文化养生旅游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民政局,各市(区)政府]
七、实施“医养结合”工程,推进大健康产业快速发展
一是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鼓励民营、社会资本投资医养结合项目,壮大医养结合规模和队伍,共同打造医养结合特色示点。作为第一批国家级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试点城市,将打造国家级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列入了江门市重点改革项目。逐步建立健全“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20年将建成完善覆盖城乡、资源共享、保障有力、支付合理、人才充足、运行有效的医养结合体制机制。二是鼓励社会资本在符合国家政策、区域卫生规划的前提下,以出资新建、参与改制、托管等多种形式投资特色专科、开展高端医疗服务,在我市打造国际健康科技城,引领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医疗健康科技行业方向。建立健全医疗机构评审和医疗质量评价机制,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纳入评审评价范围。三是鼓励医疗机构打造区域健康服务中心,将健康融入诊疗环节,借助医联体,延伸出健联体。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健康体检、疾病康复、健康养生等健康相关产业,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健康服务。四是积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医疗机构的产学研项目,将成果融入市场,扩大江门市医药产业圈,促进江门大健康产业发展,同时反哺医疗卫生投入。五是加强与港澳在养老服务、社会工作等领域的资金、项目、机制、人才全方位合作。加大引进港澳资本在我市投资兴建养老机构,引入港澳社区服务理念,进一步完善港澳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打造优质示范项目,促进医养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区)政府]
八、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提升卫生服务能力
(一)增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能力建设,加大地级市疾控机构仪器设备配置和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抓好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的综合防治。建立市级卫生应急指挥决策系统平台,健全完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加大应急队伍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推动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重大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的升级。把市疾控中心建成区域一流的公共卫生技术服务中心和技术指导中心,形成以市疾控中心为主体、市(区)疾控机构为基础的区域疾病防控体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市(区)政府]
(二)全面加强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完善市、县(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加强对医疗服务、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学校卫生的监督管理,强化卫生监督网格化管理,提升全市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建立起结构合理、运转协调、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新机制。[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市(区)政府]
(三)加强院前急救体系建设。探索对市级120应急指挥调度职能进行优化调整,逐步建立健全市级120应急指挥调度体系,将全市有条件的医院纳入体系建设管理,接受应急调度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调度,使院前医疗资源得到合理配置与有效利用;加强急救指挥系统信息化建设,对接应急、公安、消防、气象、水文等系统,联通救护人员个人信息终端,及时接收突发事件现场信息,在指挥中心提高预判能力的同时发挥指挥中心技术支援作用,提升急救效率和现场急救成功率;加大新型急救装备配置,提升一线急救人员应对突发情况的现场处置能力。完善粤港澳大湾区紧急医疗救援联动机制,研究开展非急重病人跨境陆路转运服务,探索跨境转诊合作试点。推动县(市、区)级急救体系建设,改善院前急救装备,完善急救指挥网络,提升县域院前急救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委编办、市应急管理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各市(区)政府]
(四)提升妇幼保健服务水平。加强妇幼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重点学科、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急救和保健服务能力,切实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完成市妇幼保健院儿科大楼建设,建成环境优美、设施一流、功能完善的市妇幼保健院和市妇女儿童医院。建成布局合理、系统规范、高效流畅的市、县(市、区)、乡镇三级产儿科急救网络,为产儿科急危重症救治、转运建立起指挥协调、反应灵敏、运行通畅的急救绿色通道,同时充分发挥江门市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中心(设在江门市中心医院)对急危重症孕产妇救治培训、技术指导、会诊、定点收治的作用。由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妇幼保健院牵头,完善生殖医学中心、产前诊断中心、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地中海贫血诊断中心、儿童保健中心的建设。形成以江门市中心医院、江门市妇幼保健院为主体,各市(区)妇幼保健院以及各级设产科的综合医院、中医院为支撑的区域一流的妇幼保健网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市(区)政府]
(五)健全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加大投入,加强精神卫生机构的软、硬件建设,推动县级综合医院精神卫生科设置的落实,强化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着力在心理咨询、心理治疗、老年精神卫生、康复医疗等方面形成特色和区域优势。把市第三人民医院建成区域一流,具有精神卫生、心理卫生、医学康复及医养结合等特色为一体的精神卫生中心。[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市(区)政府]
(六)强化采供血服务能力。完善采供血体系,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献血队伍;配置血液核酸检测设备,开展血液核酸检测项目,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健全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全面提升血液检测质量。完善全市无偿献血网点,构建采供血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的卫生信息平台。把市中心血站建成在血液质量管理、血液检测、临床用血指导等方面处于区域一流水平的中心血站。[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各市(区)政府]
(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以基础设施重点项目(见表1)为载体,建设一批卫生重大基础设施,增强医疗卫生发展后劲和区域竞争力与辐射力。健全完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使江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服务支撑能力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市(区)政府]
表1:医疗卫生基础设施重点项目(投资金额5000万元以上)规划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设起止 年限 | 项目总投资(万元) | 备注 |
1 | 广东江门中医药职业学院二期建设项目 | 五邑地区中医药及卫生行业大专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建筑面积约4.4万平方米。 | 2017-2020 | 22800 | |
2 | 新会区妇幼保健院 | 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 | 2018-2022 | 38170 | |
3 | 鹤山市人民医院搬迁建设项目 | 建筑总面积1087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222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6560平方米。 | 2016-2019 | 46591.7 | |
4 | 恩平市妇幼保健院综合大楼 | 新建妇幼保健院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267万平方米。 | 2015-2020 | 7087 | |
5 | 江门市中心医院新综合大楼 | 新综合大楼。 | 2019-2024 | 50000 | |
6 | 江门市人民医院综合楼 | 总建筑面积约4.1万平方米。 | 2018-2020 | 24000 | |
7 | 江门市妇幼保健院二期 | 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 | 2018-2020 | 48000 | |
8 | 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综合大楼项目 | 规划总建筑面积为28216平方米。 | 2018-2020 | 14000 | |
9 | 台山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工程 | 占地面积约80亩,建筑面积约42000平方米 | 2018-2020 | 9000 | |
10 | 银葵医院 | 民营综合性医院,总建筑面积70万平方米。 | 2015-2020 | 400000 | |
11 | 开平市南华医院 | 民营综合性医院及养老院,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 | 2015-2020 | 20000 | |
12 | 开平市第二人民医院 | 开平市第二人民医院升级建设,总建筑面积33200平方米,项目已动工建设。 | 2017-2019 | 20100 | |
13 | 大槐中心卫生院 | 大槐镇中心卫生院易址迁建工程,总建筑面积31931.38平方米,项目已动工。 | 2017-2019 | 18000 |
(八)增强优质公立医疗卫生服务供给能力,努力为市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为缓解科研教学产地匮乏.就医环境拥挤不堪,医院空间不足等受限因素,为我市提供优质高效的三级公立医院医疗卫生服务,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江门市中心医院丰富的人才、技术和管理等品牌优势,主动向现代化的滨江新城挺进,积极探索建设江门市中心医院(滨江院区),冲刺广东省高水平医院,并将沉淀百年的优质医疗资源更广泛、更深入地辐射到新城新区。(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第四部分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西翼医疗中心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是全市上下的共同责任,需要统筹协调、整体联动、有序推进。建立健全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协调机制,确保打造医疗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将此项工作纳入我市发展总体规划及年度计划,纳入市政府目标绩效管理。
落实各级、各部门职责,分解目标任务,制定支持性政策和具体措施,为各项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重点工作的推进提供保障。各医疗单位签署目标责任书,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宣传舆论引导,充分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为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推进体制创新
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持久动力,谋划各项体制机制创新的政策,加快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西翼医疗中心。一是切实从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的层面去思考,涉及跨区域、跨部门的体制机制创新,畅通大湾区医疗卫生的所有合作要素,共同推进医疗中心建设。二是完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建立竞争性用人机制,实行以全员聘用和岗位设置管理为核心的人事管理制度。三是构建支持医疗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鼓励临床创新技术项目的合法开展,积极配套相应产业扶持政策和医保政策。四是建立激励性的分配机制,依据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实现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扶持资金的激励型导向分配,充分发挥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
三、健全保障机制
制定重点专科建设方案,新增专科建设扶持资金,配套国家规定的建设经费,通过技术准入、科研立项、设备购置等“绿色通道”,由各级财政专项落实补助经费。跟紧新形势,合理调整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收费和医保支付政策,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保障医疗卫生机构正常运行。发挥财政基本保障作用,建立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卫生投入机制。确立政府在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中的主导地位。基本医疗服务由政府、社会和个人三方合理分担费用;特需医疗服务由个人直接付费或通过商业健康保险支付。财政卫生支出占经常性财政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新增政府卫生投入向重点专科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卫生人才、公共卫生等倾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
四、强化考核评估
本行动方案是江门市打造区域医疗中心的指导性文件,各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将每年工作要点与本规划实施目标相衔接。区域医疗中心规划实施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市(区)政府、市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考核。2019年底对本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并视实施情况对相关工作目标进行适当调整,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研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争取2020年实现建成区域医疗中心。
五、扩大合作交流
深化和拓展国际国内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多学科的医疗卫生合作。抓住塑造健康湾区的机遇,在粤港澳大湾区积极作为,广泛吸收国际国内资金、先进技术、设备和智力,共建粤港澳大湾区西翼医疗中心。扩大学术交流和人员互访,学习和借鉴先进发达国家和发达城市在医疗技术、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成功经验。建立区域良性互动的合作机制,积极与港澳、粤西、华南毗邻地区广泛开展医疗卫生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江门医疗卫生的影响力和辐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