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2019年度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函〔2019〕12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江门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6日
江门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进一步提升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和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广东省政府网站考评办法》(粤办函〔2015〕555号)、及《江门市政府网站考评实施细则》(江府办函〔2016〕3号)要求,现就我市2019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一、考评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评促改、以评促用、评建结合的宗旨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进一步推动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和完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工作,把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全力推动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快速发展。
二、考评对象
考评对象包括各市(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独立网站、部门频道共48个。分四类进行考评:
第一类:三区四市政府门户网站(共7个)。
第二类:部门独立网站(共3个)。
第三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多的部门频道(共26个)。
第四类:承担对外服务职能较少的部门频道(共12个)
考评对象名称和网址详见附件1。
三、考评内容
(一)单项否决。主要考评网站是否存在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站点连通性、首页更新、栏目更新、互动回应、服务实用性情况;考评政务新媒体是否存在安全、泄密事故等严重问题,内容更新、互动回应的情况。
(二)扣分指标。主要考评网站的发布解读、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的情况。
(三)加分指标。主要考评网站的信息发布、办事服务、互动交流、功能设计、创新发展的情况。
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详见附件2。
四、考评程序
(一)指标解读。组织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对考评指标及具体评分细则进行解读。
(二)日常监测。2019年1月至12月,对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的运行健康情况进行日常监测,每季度末将监测发现问题反馈各考评对象整改,5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成。日常监测按每季度计分,取各季度平均分计入年终考评结果。
(三)自查自评。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考评对象按照考评指标,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填写自查自评表,并通过指定渠道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四)年终考评。2020年1月1日至1月31日,完成对考评对象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的综合采样、交叉验证、汇总分析等工作,形成考评结果,撰写考评报告。
(五)结果复核。2020年2月,市政府办公室将初步考评结果反馈各考评对象。考评对象对考评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复核申请,市政府办公室按程序进行复核。
(六)结果公布。考评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后通报并向社会公布。考评结果进行分类排名,并根据考评分数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五、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和信息更新工作,以考评为抓手,以高效惠民为导向,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不断提升政府网站(频道)和政务新媒体的建设管理服务水平。
(二)各市(区)政府、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严格按照考评指标逐项进行客观、真实、准确、全面的评价。对自查工作隐瞒事实或上报信息不准确的,将予以扣分;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和问责。申请复核内容与自评报告不一致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考评工作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严肃工作纪律,保证考评过程公平、公正、透明,保证考评结果真实、客观、准确。
(四)各市(区)政府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本地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监测与考核工作,并于2020年3月底前将本地区考核结果及工作开展情况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附件:1.考评对象及网址
2.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考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