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门市促进5G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的通知
江府办〔2019〕2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江门市促进5G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业经十五届7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6日
江门市促进5G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19-202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加快5G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抢抓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机遇,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5G网络、技术、产品与应用融合,充分发挥5G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带动和促进作用,培育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底,江门市主城区(即蓬江区、江海区及新会区会城街道,下同)基本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全市5G基站累计达2404座;打造2-3个5G应用示范场景;引进一批5G产业领域项目。
到2022年底,全市基本建成5G宽带城市,主城区及各市城区、产业园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全市5G基站累计达8891座;累计打造5G应用示范场景10个以上。5G全生态产业聚集发展,打造一批示范带动作用较强、特色鲜明、可复制可推广的行业应用标杆企业,推动5G融合发展。培育一批发展潜力大、竞争力强的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推动我市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
1.加强基站规划引领。中国铁塔江门分公司(以下简称江门铁塔公司)会同各电信运营商统筹提出5G基站建设需求。2019年底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编制江门5G基站建设专项规划,并于2020年6月底前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市综合交通一体化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将5G基站站址、机房及管线、电力等配套设施纳入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将交通干线与重要交通枢纽场所基站纳入建设规划。各市(区)和有关部门在制定国土用地、城乡住房建设、交通设施等规划时,要同步落实5G网络站址、机房、电源、管道、电力和天面等配建空间,并明确规划、建设与管理要求。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要研究强化规划衔接、加快智慧杆建设、加强5G基站与通信管道用地保障等落实措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江门供电局、江门电信公司、江门移动公司、江门联通公司、江门广电公司、江门铁塔公司、各市(区)政府负责。排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加快开放公共资源。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院、国有企业等作表率,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开放的情形外,公共建筑应当免费开放。积极推动各有关单位免费开放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所属公共设施资源以及城市道路、绿化带、公共绿地、公园广场、公交站台、校园、港口、客运站场等场所和设施,支持5G及通信网配套设施建设。市国资委协调国有企业、市教育局协调学校、市卫生健康局协调医院、市交通运输局协调交通运营企业开放公共资源支持基站建设,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开放公共数据资源支持5G应用。每年1月初向电信运营企业、铁塔公司公布公共建筑、绿化用地、物业资源开放清单。支持利用住宅建筑、公共建筑、商业建筑等的附属设施开展5G通信网建设,确保5G网络深度覆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江门供电局、江门铁塔公司、各市(区)政府负责]
3.积极推进5G智慧杆塔建设。各级政府要整合利用路灯杆、信号杆、监控杆、电力杆(塔)等社会杆(塔)资源,加快统筹规划建设智慧杆及配套资源和“一杆多用”改造。2019年9月底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编制出台江门市一杆多用“智慧杆”试点实施方案。分年度编制市政道路杆塔信息目录和智慧杆需求汇总表,2019年底前在蓬江区、新会区打造“智慧杆”示范路2-3条。2020年1月起,全市新建道路要统一规划和建设智慧杆,现有道路各类存量杆塔实施分批改造为智慧杆。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智慧杆建设所需必要资金的保障力度,支持中国铁塔江门分公司以划片区方式推进智慧杆建设与运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江门铁塔公司、各市(区)政府负责]
4.稳步推进5G网络建设。加强资源调配,优先在市区、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集聚区部署5G网络建设,支撑5G应用建设,总体上按市主城区—各市城区—城镇区域—农村重点区域的次序推进我市5G网络建设。加强公共服务机构、重点产业园区、重点产业集聚区、交通枢纽、重点商业圈,大专院校、医院、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的5G网络部署,构建连续覆盖的5G网络,强化网络与应用的协调发展。[各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电信公司、江门移动公司、江门联通公司、江门广电公司、江门铁塔公司负责]
5.简化审批流程降低运维成本。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会同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公路等部门进一步简化基于5G网络设施建设的审批流程,规范标准,缩短周期,提高审批效率,为通信网络建设提供便利。对5G基站环评实行报备制;5G基站占地不超过5平方米的按照公共设施占地处理。建立基站用电报装绿色通道,提高通信设施用电报装效率。公变区域基站全部采用直供电供电;专变红线内,新建建筑要预留线路及计量装置位置并按“一户一表”向基站设备供电,具备条件的存量转供电基站三年内分批改造为直供电。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基站运行维护过程中违规收取额外费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公路局、江门供电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5G产业生态。
6.建设5G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支持工业园区或5G信息技术企业联合研究机构、行业龙头企业、高等院校共同建设5G创新中心和5G实验室,加强前沿、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积极推动市内高等院校、重点职业院校开设5G技术课程。支持建设面向5G的公共服务平台,鼓励支持政府、高校院所、企业等共同参与,建设5G产品认证、应用测试、网络监测、产业分析、基站运维、解决方案等面向企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
7.打造5G产业发展载体。充分发挥江门作为全国首批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的示范带动作用,支持各类园区、小微双创基地、众创空间发展专业化、精细化的5G众创空间、创新型孵化器、加速器等各类孵化培育载体。支持5G骨干企业在江门设立区域总部、研发机构、孵化基地,推动5G骨干企业与制造企业对接,举办5G产业发展大会、5G创新大赛等活动。支持打造5G示范园区,结合我市产业空间布局,依托江门高新技术开发区等基础条件好的工业园区,择优建设5G研发基地、生产基地和应用基地,优先保障基地内园区规划和年度用地指标,以及交通、能源、通信、标准厂房、人才公寓等基础配套,促进形成特色鲜明、功能完善、企业聚集的5G产业集聚区。鼓励电信运营商联合工业园区开展“5G+工业互联网”示范园区建设,到2022年底前,建成1个5G产业园。[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8.支持5G及产业链企业科技创新。鼓励5G及产业链企业建设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国家级和省、市级研发平台,并优先支持申报扶持奖励。鼓励江门云科智能、地尔汉宇、利和兴等企业攻关“卡脖子”技术,依托5G加速AI在各个领域的应用。鼓励产业链企业实施基于5G项目技术改造,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技改项目,优先支持项目入库,基于5G项目技术改造的设备纳入扶持范围,给予实际完成投资额一定比例的资金扶持。[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9.培育壮大5G产业。依托我市电子信息及新材料产业具备的良好基础,做大做强与5G基础材料领域相关的企业,重点培育5G器件、5G网络与基站设备、5G天线以及智能终端制造等产业。制订涵盖元器件、集成电路、天线、通信设备、智能终端等5G全产业链骨干企业目录,分类培育一批5G新型智能硬件、5G小型化基站设备、5G高频元器件等细分领域骨干企业。加快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安全等新兴信息服务的核心产业和关联产业,大力发展超高清视频(4K/8K)等产业,支持海信电子、唯是等企业研发生产融合5G技术的超高清视频产品。鼓励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机构、双创基地及众创空间运营机构在5G技术与工业、农业、文旅、金融、教育、物流、商贸等领域跨界融合创新应用,孵化和培育一批5G应用型企业,形成信息消费新的增长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10.积极开展产业链招商。加大5G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国际国内5G骨干企业。瞄准国内外5G领军企业,重点围绕《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产业发展的通知》中优先发展的与5G相关产业,开展上门招商、精准招商、委托招商。加大招商宣传力度,做好江门市投资环境的宣传推介。对特别重大的招商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支持。将投资1亿元以上的5G产业重大制造业项目纳入全市重点制造业项目库,加强跟踪服务。[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三)加快5G应用试点示范。
11.5G+智能制造。依托江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平翠山湖科技产业园等产业聚集区,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大健康、新材料五大新兴产业等优势领域建设基于5G网络的工业互联网,开展机器视觉、工业控制、工业AR/VR等应用,打造5G智慧工厂。支持江门云科智能、地尔汉宇、广东南大机器人等企业率先使用5G技术,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5G+人工智能”示范项目1至2个。[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12.5G+智慧农业。以广东江门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现代农业产业园、恩平市丝苗米产业园、江门水产产业园、开平市家禽产业园、台山市鳗鱼产业园等产业园为切入点,构建基于5G网络的智慧农业互联网,大力推动“江门5G智慧农业科创园”建设,推动以种植、畜牧、水产养殖和农机等领域的智慧农业示范应用。[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13.5G+4K/8K超高清视频。支持开平电视台县级融媒体建设试点、广东广电新会分公司CCTV-4K超高清视频直播、赤坎古镇文旅项目及宝骏小冈香业城5G+4K超高清视频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4K/8K超高清视频在演出赛事直播、游戏娱乐、景点宣传等领域应用。江门广播电视台及有条件的县级市电视台要积极开展5G+4K/8K超高清视频直播活动。各电信运营商在各市(区)提供4K/8K超高清传输,带动超高清视频融媒体平台发展。[市文广旅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江门电信公司、江门移动公司、江门联通公司、江门广电公司、各市(区)政府负责]
14.5G+智慧政务。坚持“全省一盘棋”工作机制,贯彻《江门市“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9-2021年)》,配合推动“粤省事”小程序以及协同办公平台5G技术适配性改造,推广使用“江门易办事”APP,提供移动端高速办事体验。基于5G技术打造高标准智慧政务服务体系,加快建设“政务服务无堵点城市”。大力支持数字江门网络建设有限公司运用5G技术实现政务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推动全社会对大数据的综合开发利用。[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15.5G+智慧医疗。加快推进江门市中心医院等5G智慧医院项目建设,发展远程监护、移动式院前急救、远程医疗等应用。推进5G技术在互联网医院、医学影像、数字化手术室、卫生应急指挥等领域的应用,至少建成1个“5G+智慧医疗”示范。(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16.5G+智慧教育。以五邑大学、江门职院、南方职院等为重点,依托5G网络技术开展智慧双师课堂、远程全息投影教学、云AR沉浸式互动学习、平安校园和VR实验室等5G智慧校园应用,促进教学质量提升、资源优质共享和校园智慧管理,至少建成1个5G+智慧教育示范项目。(五邑大学、江门职业技术学院、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7.5G+智慧旅游。以开平碉楼与村落、开平立园、新会小鸟天堂等重点景区,依托5G网络技术开展5G+VR全景直播、5G+AR鹰眼、5G+AI旅游服务、5G+社交分享、景区一体化管控等应用,探索5G技术在景区娱乐体验场景的深层次应用,至少建成1个5G+智慧旅游示范项目。[市文广旅体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18.5G+智慧城市。依托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技术,结合5G网络技术优势,开展5G+智能交通、5G+智慧电网、5G+智慧城市安防、5G+智慧照明等应用建设,打造2-3个5G+智慧城市示范项目。[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江门供电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市(区)政府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将我市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协调工作纳入江门市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建立以市政府分管工业信息化的领导负责5G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工作机制,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江门供电局、电信运营企业、江门铁塔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协调推进5G产业发展。制定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进度推进。各市(区)要建立健全本地5G产业发展工作协调机制,调动各方面资源力量,加快5G产业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职能部门、各市(区)政府负责]
(二)加强用电用地等资源要素保障。市发展改革局要会同江门供电局等单位,执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出台的降低通信基站用电成本的政策措施,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电信运营企业、江门铁塔公司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按规定程序推动全市通信基站纳入一般工商业用电、享受峰谷电价优惠。江门铁塔公司统筹各电信运营企业建设需求,制定建设计划,及时将需要独立占地的5G基站和网络建设用地需求报送各级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各市(区)政府要将独立占地的5G基站和网络建设用地需求纳入年度计划,合理安排用地。[市发展改革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供电局、江门铁塔公司、江门电信公司、江门移动公司、江门联通公司、江门广电公司、各市(区)政府负责]
(三)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及宣传引导。各级政府要加大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力度,加强5G通信网络、重要信息系统及数据资源保护。加大5G频谱资源使用保护力度,依法打击违法用频行为。5G基站设置与使用单位应主动协调解决合法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的干扰问题,无线电台(站)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各级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协调解决阻扰施工、非法逼迁等妨碍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安全保护的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对恶意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各市(区)政府、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负责]
(四)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市财政统筹工业扶持等相关专项资金支持 5G 产业发展与示范应用,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的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撬动社会投资,推动5G产业发展。鼓励市相关基金对符合投资范围的5G企业和重点项目给予融资支持,引导各类资本扶持5G企业发展。各电信运营企业要积极争取上级公司的资金支持,加大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局、市国资委、江门铁塔公司、江门电信公司、江门移动公司、江门联通公司、江门广电公司、各市(区)政府负责]
(五)加快人才聚集。发挥侨乡优势,落实《关于进一步集聚新时代人才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等人才政策,加快引进5G产业领域各类人才,积极协助相关企业、机构引进和培育5G产业发展急需的高端管理人才和高端技术人才。支持从事5G产业及产业链的各类企业、人才以及团队,支持申报人才扶持政策,营造我市5G产业良好的发展环境。[市人才工作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市(区)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