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20〕16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门市关于发挥人民监督作用评议行政执法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市总工会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3日
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为切实发挥人民监督作用,对行政执法行为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提高行政执法单位服务群众和社会治理水平,营造行政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快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力争在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中“争先进位”。在推进行政执法“两平台”全覆盖基础上,依托市总工会“智慧工会”系统开发“江门市职工群众评议行政执法工作系统(暂定名)”,通过职工群众(目前,实名注册工会会员为53.3万)的实名评议,打通行政执法与社会评议的堵点,扩大对行政执法行为社会评议的覆盖面,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实现闭环监督。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点,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整合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力量,形成内外监督合力,加快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法治监督体系。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宗行政执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坚持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激发广大职工群众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热情和创造活力;坚持依法正确行使监督权力,确保评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三)工作目标。健全行政执法评价机制,充分利用“智慧工会”的渠道,通过组织广大职工群众有序参与对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广泛收集社情民意,准确把握群众对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需求,切实将评价的“表决器”交到职工群众手中。充分发挥职工群众评议的推动作用,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行为,重点解决行政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问题,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率明显下降,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使人民群众在法治建设中更有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
二、评议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十七条“一切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与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三)《广东省依法行政考评办法》第十七条“自觉接受监督的基本要求:1.行政监督制约机制完善,行政问责制度健全。2.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得到加强,监督效能明显提高。3.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人民群众对政府行为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依法保障”。
三、评议主体及对象
(一)评议主体。先在全市实名制工会会员中开展评议,对参与评议的人员坚持实名制管理,只有加入工会组织并如实登记个人信息的会员,方可使用智慧工会系统进行评议和提出意见建议。然后根据实际需要,逐步将评议主体扩大到全市干部群众。评议情况由市总工会以结果统计和问题反馈方式向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被评议机关反馈,既保护参评人员的个人隐私,又可根据评议意见建议做好后续跟进工作。
(二)评议对象。评议分期分批推进,先在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然后根据实施情况及效果,逐步覆盖各市(区)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及各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四、评议内容
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情况进行评议,重点对行政执法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执法行为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面:
(一)行政执法机关及执法人员在执法中是否存在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透明执法,以及执法推诿或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
(二)执法过程中是否做到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否存在重处罚、轻监管,以罚代管的情况;
(三)是否按规定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四)是否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的违法行政行为;
(五)根据党委政府中心工作需要评议的其他方面。
五、评议方式
根据评议内容设置若干个问题,评议具体方式和问题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设置评议结果选项和意见建议两个栏目,评议结果拟设“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不了解”4个选项。为增强评议结果真实性、可靠性,以及有便于后续跟进和整改,促进行政机关和群众的交流以及互动,如果选择“不满意”的,须填写“不满意”的事由。
对评议对象分门类分层次、分期分批进行评议。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依法行政工作重点,以及各行政执法部门的具体执法范围、执法任务轻重、群众关注热度和执法难度等情况,将评议对象分门类分层次,相同或者相似执法层次的部门原则上同一期进行评议,初定每季度评议一次。
六、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12月前,根据实施方案,完成评议系统研发,在全市范围内做好分级动员部署和宣传推广工作,先在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试运行,完善评议系统。
(二)扎实推进。2021年6月前,将评议工作在市政府行政执法部门中推进实施。各评议对象可结合实际,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补短板、强弱项,通过各种方式展示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情况,自觉接受职工群众评议。前期,全市实名注册的工会会员可用个人手机对行政执法部门履职情况进行评议,发表意见建议;评议对象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动态查看职工群众实名评议本部门的满意度及意见建议。
(三)总结提高。2021年7月以后,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议工作推进情况,对评议系统反馈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加强结果运用,及时总结提高,适时向各市(区)行政执法部门以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推进实施。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评议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织本市(区)、本系统、本行业、本领域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职工群众评议工作,建立各市(区)、各部门和各企事业单位以及组织共同参与的评议运行协调机制。
(二)强化结果运用。建立职工群众评议结果运用机制,以评促建,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1.评议结果由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通报,并在有关政府门户网站或者新闻媒体予以公布,促进有关政府部门进行整改落实;
2.将评议结果纳入市、县两级绩效考核和法治江门建设考评范围;
3.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对懒作为、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较多且整改落实不到位不及时的评议对象,应当及时进行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对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执法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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