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21〕28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1项)和江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项)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有关规定,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建立和健全保护机制,明确责任目标,落实保护措施,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传承、传播和管理工作,努力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推动文化强市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江门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2.江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名录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9日
附件1
江门市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共计21项)
一、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2项,涉及2个申报地区或单位)
二、传统技艺(16项,涉及16个申报地区或单位)
三、民俗(3项,涉及3个申报地区或单位)
备注:台山玉石雕刻技艺(江海、台山)由两个地区申报,按两个项目计算。
附件2
江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扩展名录
(共计1项)
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1项,涉及1个申报地区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