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2021〕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江门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江府〔2014〕10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4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
2021年04月27日出版
江府办〔2021〕1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江门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江门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江府〔2014〕10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4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