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22〕160号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宏达地段(PJ05-D)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江自然资〔2022〕65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城市总体规划,予以批准、公布,并作为《江门市宏达地段(PJ05-D)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11月15日批准)成果的补充内容。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用地性质、开发强度及公共设施配套,应严格按本规划的要求实施。
三、今后如需对规划进行修改,应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