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构〔2022〕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江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研究事项、政策和制度,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推动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指导督促各地各有关单位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机制。
二、组成人员
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分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市领导担任组长,市政府协调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秘书长和市生态环境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包括市发展改革局、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卫生健康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供销社、税务局,江门供电局等单位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承担。领导小组设农村厕所革命专项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组、农村供水水质提升行动专项组,分别由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牵头开展工作。其他涉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职责分工负责。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提出,按程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附件:江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附件
江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曹 阳 副市长
副组长:莫劲锋 市政府副秘书长
郑少强 市委农办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局长、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廖辉文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作青 市水利局局长
成 员:何国雄 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
庞晋山 市科技局副局长
梁润方 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 谦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廖 华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吴家杰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王礼辉 市交通运输局四级调研员
谭俊彦 市水利局副局长
邝潮基 市委农办副主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周传艳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王远胜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华杰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胡振雄 市市场监管局三级调研员
覃 炜 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邝卫民 市供销社副主任
李立生 市税务局总经济师
林志军 江门供电局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