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构〔2022〕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为统筹推进江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江门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江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交通运输厅有关工作部署,统筹推进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和问题,督促指导我市有关部门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市领导
副组长:协调交通运输工作的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
江门海事局主要负责同志
成 员: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江门海事局分管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具体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组长批准。领导小组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
各县(市、区)要参照市的做法建立健全相应工作协调机制,并将有关情况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江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
附件
江门市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