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6月15日出版
江府函〔2022〕92号
市土地储备中心:
《关于加快组织办理江门大道东侧元岗山地块申报使用林地工作的请示》(江土储﹝2022﹞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作为主体组织办理江门大道东侧元岗山地块的申报使用林地工作,请你中心按照申报林地使用相关程序实施。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2年 6月10日
江府函〔2022〕9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