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23〕179号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蓬江区环市街群星东华股份经济合作社“三旧”改造地块改造方案的请示》(江自然资〔2023〕81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蓬江区环市街群星东华股份经济合作社“三旧”改造地块改造方案的请示》。同意该项目采取政府收储模式,按规划将地块分别划拨给江门市教育局(或江门市教育局指定单位)及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或蓬江区政府指定单位)对蓬江区篁庄大道北侧金地名悦小区东北侧地段的1267平方米用地实施全面改造。
二、请你局组织改造主体及时按照经批准的改造方案实施改造,并签订实施监管协议。请你局会同蓬江区政府依规依约进行监管,确保该项目有序实施改造。
三、该地块涉及的补偿安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切实保障原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四、改造方案实施情况须按规定及时报备。
五、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需在本批复有效期内办理完成规划及用地手续)。
附件:蓬江区环市街群星东华股份经济合作社“三旧”改造地块改造方案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