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出版
江府办函〔2023〕14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城市燃气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