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2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2023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单位按计划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并请牵头单位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凡未列入计划的会议原则上不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确有必要召开的,另按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2023年以市政府名义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计划
(共12项)
一、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暨防范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会议,拟于每季度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可与冬春防火等会议合并召开,具体工作由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负责,市有关单位协助。
二、全市金融工作会议,拟于2月召开,总结2022年全市金融工作并部署2023年金融工作要点。具体工作由市金融局牵头负责,市有关单位协助。
三、江门市全域旅游工作现场会,拟于3月召开,部署2023年江门市全域旅游工作各项任务,高质量推进全域旅游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牵头负责,市有关单位协助。
四、市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拟于3月(具体时间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时间确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具体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负责,市有关单位协助。
五、全市审计工作会议,拟于第一季度召开,总结2022年全市审计工作,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审计局牵头负责,市有关单位协助。
六、2022年度江门市优秀企业、优秀企业家表彰大会,拟于第一季度召开,为评选出的“江门市优秀企业”颁发牌匾;为评选出的“江门市优秀企业家” 颁发荣誉证书。具体工作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负责,市有关单位协助。
七、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推进会,拟于4月召开,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部署2023年食品安全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有关单位协助。
八、江门市教育工作大会,拟于5月召开,部署江门市教育工作,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推进教育高质量发展。具体工作由市教育局牵头负责,市有关单位协助。
九、全市禁毒工作会议,拟于6月召开,分析全市毒情形势,部署全市禁毒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市有关单位协助。
十、全市招商工作会议,拟于上半年召开,总结2022年全市招商工作,部署2023年招商工作。具体工作由市政府投资促进中心牵头负责,市有关单位协助。
十一、全市商务工作会议,拟于上半年召开,传达贯彻全省商务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全市商务工作,部署2023年商务工作。具体工作由市商务局牵头负责,市有关单位协助。
十二、市质量强市活动领导小组暨市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拟于10月召开,总结2023年度质量强市工作情况及标准化工作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具体工作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市有关单位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