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23〕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事业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深化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6+3”工作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认真落实国家、省和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高质量立法保障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新侨都高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按照总体要求,现就做好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提出以下意见:
一、始终坚持党对政府立法工作的领导
牢牢把握政府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落实到政府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宣传关,确保政府立法工作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适应我市经济社会改革发展稳定需求。严格执行立法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市政府制定涉及经济社会方面重大调整的规章,以及市政府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应当按照有关程序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
二、持续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府规章制定工作,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和民生领域立法。要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通过充分调研后提出立法建议,积极探索“小切口”“小快灵”立法,解决突出问题。要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不断建立健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的工作机制。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宣传,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讲好立法故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制度的认同感。
三、确保高质量高效完成规章制定计划
起草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动担当作为,狠抓政府规章制定计划贯彻落实;要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提前做好谋划,制定起草方案,明确项目负责人、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等;严格按照《江门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规定程序,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压茬推进起草、调研、论证、送审等各环节工作。市司法局要提前介入,及时跟踪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加强组织协调、审查把关和督促指导,确保高质量高效完成政府立法工作任务。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6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一、年度内完成项目(1项)
二、预备项目(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