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3日0时许,江门市公安局棠下派出所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新昌村委会牌坊附近查获一辆悬挂号牌为桂KU7895的红色厢式货车,车上有涉嫌走私的冻肉制品共1004箱,净重共20080千克。经查,该货车车主农某民、随车人员农某师为受雇于他人运输货物,二人均无法提供这批冻肉制品的检验合格证明。上述物品已被江门市公安局棠下派出所依法扣押。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以上涉案冻肉制品的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合法证件(手续)到江门市公安局棠下派出所或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刑侦大队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上述冻肉制品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联系电话:0750-3833199)。
特此公告。
江门市公安局棠下派出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棠下大道43号,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刑侦大队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象山新村8号之一。
江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