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4日,2021年3月8日,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组织警力展开涉走私违法犯罪清查行动,共查获2艘涉嫌用于走私的大马力摩托艇,分别在江门市大鳌镇下围围堤处查获1艘大马力摩托艇,在查获1艘大马力摩托艇经现场查找,未发现该2艘船舶的任何牌照和证件,而且现场均未查找到船舶的持有人和使用人,船舶特征:自编船舶号:大鳌21002号,船舶总长14.1米,船舶型宽2.5米,船舶型深1.2米,主机功率4台主机,大鳌21003号,船舶总长13.8米,船舶型宽2.8米,船舶型深1.23米,主机功率4台主机(标记300)。上述船舶已被江门市新会公安分局依法扣押。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上述船舶所有人在本公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新会分局提供上述船帕所有权证书等证明文件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上述船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0750-6655089;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三和大道北78号。
江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