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23日凌晨4时许,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在滨江大道棠下黄粉头鱼苗场西江边查处1起涉走私警情,现场查扣涉走私冻品429件,净重5148公斤。上述物品已被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依法扣押。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限当事人或者上述车辆、冻肉制品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持合法证件(手续)到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逾期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江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0日
联系人:周警官、吴警官,联系电话:0750-3833199。
地 址:江门市蓬江区象山新村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