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日、5月2日、5月7日、6月23日、6月27日、7月27日、8月5日,江门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组织警力开展涉走私违法犯罪清查行动,分别是4月2日在蓬江区棠下镇横江水闸对开西江水域处查获1艘涉嫌走私的非法改装大马力快艇、5月2日在西江水域江门段往佛山高明方向截获1艘非法改装大马力快艇、5月7日在台山市深井镇康华村一旧厂房内查获2艘非法改装快艇和2艘非法改装大马力快艇船壳、6月23日在新会区横坑大桥向西约500米处截停1艘非法改装大马力快艇、6月27日在江顺大桥往鹤山方向约1000米处截停1艘非法改装大马力快艇、7月27日在广东省台山市台城泡步鸭背鱼塘、岗地范围(靠近泡步卫生院)查获3艘非法改装大马力快艇和2艘非法改装大马力快艇船壳、8月5日在蓬江区东厢水闸附近岸边查获1艘大马力快艇。经现场搜查,未发现以上14艘快艇的任何牌照和证件,且未查找到船舶的持有人和使用人。船舶特征:
1、自编船舶号市局21-001,船舶总长15.8米,型宽3.2米,型深1.35米,主机功率5台(VERADO),3*400+2*250。
2、自编船舶号市局21-002,船舶总长13.4米,型宽2.9米,型深1.2米,主机功率4台(VERADO350)。
3、自编船舶号市局21-003号,船舶总长11.4米,船舶型宽2.56米,船舶型深1.08米,主机功率3台(VERADO),3*350。
4、自编船舶号市局21-004号,船舶总长14.6米,船舶型宽3.3米,船舶型深1.3米,主机功率:无发动机。
5、自编船舶号市局21-005号,船舶总长13.6米,船舶型宽2.5米,船舶型深1.08米,主机功率:无发动机。
6、自编船舶号市局21-006号,船舶总长13.8米,船舶型宽2.85米,船舶型深1.15米,主机功率4台(YAMAHA),4*300。
7、自编船舶号市局21-007号,船舶总长13.8米,船舶型宽2.9米,船舶型深1.3米,主机功率4台(水星),4*300。
8、自编船舶号市局21-008号,船舶总长12.6米,船舶型宽2.8米,船舶型深1.3米,主机功率4台(YAMAHA),4*300。
9、自编船舶号市局21-009号,船舶总长8.5米,船舶型宽2.16米,船舶型深0.8米,主机功率1台无标记发动机。
10、自编船舶号市局21-010号,船舶总长8.5米,船舶型宽2.16米,船舶型深0.8米,主机功率1台(水星)350。
11、自编船舶号市局21-011号,船舶总长13.8米,船舶型宽2.96米,船舶型深1.16米,主机功率:无发动机。
12、自编船舶号市局21-012号,船舶总长8.8米,船舶型宽1.98米,船舶型深0.86米主机功率:无发动机。
13、自编船舶号市局21-013号,船舶总长13.8米,船舶型宽2.96米,船舶型深1.26米,主机功率4台(SUZUKI),4*300。
14、自编船舶号市局21-014号,船舶总长13.8米,船舶型宽3米,船舶型深1.3米,主机功率5台(水星),5*400。
上述船舶已被江门市公安局依法扣押。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上述船舶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江门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7号)提供上述船舶所有权证书等证明文件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上述船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江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1日
江门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7号。
联系人:郭警官、张警官,联系电话:13709611132、1392904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