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12日,鹤山市公安局组织警力开展涉走私违法犯罪巡查行动,在鹤山市古劳镇西江水域查获涉嫌走私药品等共30箱,里外包装均没有中文标识文字。上述物品已被鹤山市公安局暂扣。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以上案件逃逸的当事人或者涉案物品所有人在发布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鹤山市公安局刑侦大队(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1300号公安局3号楼415室)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不配合处理,上述物品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江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刘警官,廖警官。联系电话:0750-8829298。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鹤山大道13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