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日23时许,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打私攻坚专业队在荷塘镇中兴四路钻牌灯饰厂西江边破获一起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案,抓获走私涉案人员5名,现场查扣车辆6辆,车牌号分别是桂R61119、苏A61MF6、粤T27845、粤G218B1、粤G6H250、粤C67T29,查扣走私冻品猪耳、牛心管795件,总净重8405千克。上述物品已被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依法扣押。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以上涉案冻肉制品的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合法证件(手续)到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上述冻肉制品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江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联系电话:0750-3833199。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象山新村8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