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5日凌晨0时许,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打私巡防队在巡查中发现荷塘东堤三路展彩印厂路口有大货车开出,遂采取检查行动。民警现场查扣涉嫌用于运载涉案冻品的车辆三辆,其中1辆吊臂车(桂KV2765)、2辆运输货车(粤SB2806、桂EA6955),同时查扣涉案走私冻品15.67吨。上述物品已被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依法扣押。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以上涉案冻肉制品的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持合法证件(手续)到江门市公安局蓬江分局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上述冻肉制品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江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8日
联系电话:0750-3833199。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象山新村8号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