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 江门市公安局沿线追缉,在西江水域顺德七滘大桥水域附近查获涉嫌走私“三无大飞”1艘(自编号“市局21-034”),“三无大飞”装载涉嫌走私冻品4.738吨;11月18日, 在西江水域顺德七滘大桥水域附近查获涉嫌走私“三无大飞”1艘(自编号“市局21-035”),“三无大飞”装载涉嫌走私冻品冻品13.939吨。经现场查找,上述2艘“三无大飞”和冻品18.677吨均未发现相关文件和物品的所有人,现被江门市公安局依法扣押。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以上案件逃逸的当事人或者涉案物品所有人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江门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7号)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不配合处理,上述冻品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江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26日
联系人:叶警官,联系电话:0750-3456205。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