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 江门市公安局沿线追缉,在西江水域顺德七滘大桥水域附近查获涉嫌走私“三无大飞”1艘(自编号“市局21-034”),“三无大飞”装载涉嫌走私冻品4.738吨;11月18日, 在西江水域顺德七滘大桥水域附近查获涉嫌走私“三无大飞”1艘(自编号“市局21-035”),“三无大飞”装载涉嫌走私冻品冻品13.939吨。经现场查找,上述2艘“三无大飞”和冻品18.677吨均未发现相关文件和物品的所有人,现被江门市公安局依法扣押。
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上述冻品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江门市公安局提供上述冻品所有权证书等证明文件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上述冻品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江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日
联系人:叶警官,联系电话:0750-3456205。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