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日,江门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组织警力开展涉走私违法犯罪清查行动,在江门市港口海事处码头约500米岸边处截停1艘非法改装状态的大马力快艇。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以上1艘快艇的任何牌照和证件,且未查找到船舶的持有人和使用人。船舶特征:自编船舶号市局21-039,船舶总长14.8米,型宽3.9米,型深1.3米,主机功率为5台主机(标记YAMAHA 300)。
上述船舶已被江门市公安局依法扣押。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上述船舶所有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江门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7号)提供上述船舶所有权证书等证明文件进行认领并接受调查。逾期无人认领的,上述船将按照无主财物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江门市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
江门市公安局打击走私支队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北路17号
联系人:郭警官、张警官,联系电话:13709611132、139290468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