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 自编号市大鳌001号、市大鳌002号、市大鳌003号、市大鳌004号船舶所有权人,现查明 2020年12月10日,江门市打击走私支队接群众举报,在新会区大鳌镇鲫鱼沙村附近西江水域查获1艘非法改装大马力快艇,自编号市大鳌001号,船艇总长13.8米,宽2.8米,深1.2米。2020年12月15日,江门打击走私支队接群众举报,在新会区大鳌镇鲫鱼沙村附近西江水域查获3艘非法改装大马力快艇,自编号市大鳌002,船艇总长10.9米,宽2.56米,深1.1米、市大鳌003,船艇总长13.6米,宽2.6米,深1.15米、市大鳌004,船艇总长13.8米,宽3.06米,深1.16米,经相关部门认定为“三无”船舶,以上事实有 《船舶联合认定报告》、查获市大鳌001号、市大鳌002号、市大鳌003号、市大鳌004号船舶的照片 等证据证实。
根据 《国务院对清理、取缔“三无”船舶通告的批复》第一条、第三条 之规定,现决定 予以没收自编号市大鳌001号、市大鳌002号、市大鳌003号、市大鳌004号船舶。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 江门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江门市江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江 门 市 公 安 局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