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22-026号船舶所有权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将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告知如下:
2022年6月6日,本单位执法过程中在江门市新会区虎跳门水道银星船厂上游水域查获1艘涉嫌走私的货船(自编号:水上22-026号,船身颜色红色,艇长36.3米,宽7.9米,深2.25米,2台主机)。
经查,上述船舶无船名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2023年4月20日在江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通知你到我单位新会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处理,但在限定期间内你未能前来。经有关部门依法对该船舶做出认定为“三无”船舶,以上事实有《船舶联合认定表》、查获水上22-026号船舶照片、证据保全清单等证据证实。
根据《农业部、公安部、交通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清理、取缔“三无”船舶的通告》第一、三条的规定,本单位拟对水上22-26号船舶予以没收,特向你进行公告告知。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你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单位提出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逾期视为放弃以上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
告知人:张警官、李警官,电话:0750-6286991
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