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日,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组织警力展开涉走私违法犯罪清查行动,10月2日10时许在新会区崖门镇古斗大王公村粤航游艇配件商行查获7台非法改装大马力发动机以及6个发动机外壳。
经现场查找,未发现以上7台大马力发动机(自编号水上扣01-07)以及6个发动机外壳(自编号水上扣08-13)的任何牌照和证件,而且现场均未查找到该批发动机及发动机外壳的持有人和使用人。船舶特征:
1、自编号水上扣01,发动机长1.03米,宽0.95米,无标识;
2、自编船舶号水上扣02,发动机长1.84米,宽0.93米,无标识;
3、自编号水上扣03,发动机长1.5米,宽0.87米,无标识;
4、自编号水上扣04,发动机长1.56米,宽0.79米,无标识;
5、自编号水上扣05,发动机长1.3米,宽0.82米,无标识;
6、自编号水上扣06,发动机长1.16米,宽0.64米,无标识;
7、自编号水上扣07,发动机长1.4米,宽0.90米,无标识;
8、自编号水上扣08,发动机外壳长0.63米,宽0.48米,高0.48米,标识字样(YAMAHA,V6,200);
9、自编号水上扣09,发动机外壳长0.69米,宽0.40米,高0.53米,标识字样(SUKUZI,115);
10、自编号水上扣10,发动机外壳长1米,宽0.52米,高0.26米,标识字样(MERCURY,300);
11、自编号水上扣11,发动机外壳长1米,宽0.52米,高0.26米,标识字样(MERCURY,300);
12、自编号水上扣12,发动机外壳长1米,宽0.52米,高0.26米,标识字样(MERCURY,300);
13、自编号水上扣13,发动机外壳长0.64米,宽0.50米,高0.44米,标识字样(YAMAHA,200)。
上述物品已被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依法扣押。根据《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现要求以上案件逃逸的当事人或者涉案物品所有人在发布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到江门市新会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古井口水闸)接受调查处理,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不配合处理,上述船舶将依法处理。
特此公告。
江门市新会区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月4日
联系人:张警官、李警官,联系电话:0750-6286992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古井口水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