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注意!
失业补助金
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申领进入倒计时啦!
申请截止期限为
2021年12月31日
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小伙伴请尽快申领!
失业补助金
申领条件
◐一是2021年1月1日后,在我市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是2021年1月1日后,参保人失业前最后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地为江门市,不符合领取失业金条件的失业人员。
发放标准
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含外地转入年限),失业补助金标准为300元/人·月。
在我市累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年的,失业补助金标准为150元/人·月。
失业补助金最多可以领取6个月,政策实施期内只能领取一次。
申领方式
手机打开“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后选择城市为“江门”,在“热门服务”模块选择“社保”,再点击“失业”,在“失业保障”栏选择“失业补助金申领”。
失业保险稳岗补贴
为深化“放管服”,简政便企,江门市2021年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推行“免申即享”,经审核符合“免申请”条件的企业,无需提交申请资料,由大数据对碰后批量审核发放。目前,我市大部分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已通过省稳岗补贴返还系统发放,企业收到“失业待遇”到账信息则表示符合2021年失业稳岗补贴申领条件且补贴资金已返还到位。如企业查询系统已审批但支付未到账的,请联系属地人社部门核对是否账号信息错误导致发放失败。
企业可登录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系统及时查看是否已申领补贴。未在“免申请”名单范围的企业,请在12月31日前及时进行网上申请或向属地部门提出线下申请,逾期将不再受理。
【注意】我市不会向企业发送任何稳岗补贴查询链接信息,也不会向企业索取账户密码信息。如企业发现带有链接信息请勿点击,并应立即向属地人社或社保部门反映。
申领条件
①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大中小微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②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即裁员率不超过6%),参保职工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符合裁员率标准的企业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③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国家及我市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
网上申领方式和查询方式
我市稳岗补贴申领使用省集中式申报系统,全程网办。企业可登陆广东省政务服务网进入“稳岗补贴”入口申报(https://www.gdzwfw.gov.cn/),因特殊情况需线下现场办理的,应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向单位参保所属地的人社经办部门进行咨询和预约受理。
广东省政务服务网稳岗补贴申请入口和服务入口
省集中式稳岗补贴申报系统入口
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咨询电话:
蓬江区:0750-8223265
江海区:0750-3818297
新会区:0750-6635316
台山市:0750-5524398
开平市:0750- 2257356
鹤山市:0750- 8933105
恩平市:0750-7728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