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城市设计导则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城市设计导则的请示》(江自资〔2026〕26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江门市城市设计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二、《导则》是推进江门市城市设计编制和管理实施的指导性文件,对规范城市设计、提升城市品质,规划建设“活力迸发、美轮美奂”的魅力侨都具有重要意义。你局要认真按照《导则》组织实施,强化规划与设计管理,确保《导则》落地实施。
三、《导则》需修改的,应按法定程序报批。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