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蓬江区篁庄大道北侧、金海湾
南侧地块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造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蓬江区篁庄大道北侧、金海湾南侧地块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造方案的请示》(江自然资〔2026〕2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蓬江区篁庄大道北侧、金海湾南侧地块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造方案》。同意该地块采取政府收储模式,通过公开方式确定改造主体后,实施全面改造。
二、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2026年05月22日出版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蓬江区篁庄大道北侧、金海湾
南侧地块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造方案的批复
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蓬江区篁庄大道北侧、金海湾南侧地块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造方案的请示》(江自然资〔2026〕2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蓬江区篁庄大道北侧、金海湾南侧地块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造方案》。同意该地块采取政府收储模式,通过公开方式确定改造主体后,实施全面改造。
二、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
江门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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