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劳动保障局等部门关于江门市
2008-2012年智力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江府办[2007]7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劳动保障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制订的《江门市2008-2012年智力扶贫实施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八月一日
江门市2008~2012年智力扶贫实施方案
市劳动保障局 市扶贫办 市财政局
2007年5月23日
根据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江府[2006]28号)和《印发江门市推进统筹城乡居民就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06]64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江门市2008~2012年智力扶贫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推进智力扶贫,加快我市贫困家庭脱贫奔康,实现“培训一人,输出一人,脱贫一户”的智力扶贫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我市技工学校智力扶贫作用,促进贫困家庭子女培训就业,分期分批对贫困家庭子女实行三年全日制的免费培训和短期培训,帮助贫困家庭子女提高劳动技能,提高就业工作能力,确保智力扶贫学生100%毕业、100%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100%推荐就业。
二、培训对象
智力扶贫对象是符合当地农村家庭人均年纯收入1500元以下贫困家庭子女,身体健康、无传染病,裸视4.5以上,未婚,并经当地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符合资格的初、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按照“量财而招,合理分配”的原则,每年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扶贫办、市财政局负责下达招生计划,对各市、区未能完成的智力扶贫招生计划指标,由市劳动保障局、市扶贫办根据各市、区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调剂(招生计划见附件1、2)。
四、资金补贴及渠道
从2008年起,每年由市财政按原资金安排渠道继续安排智力扶贫培训专项资金100万元(分配原则为市劳动保障局80万元,市扶贫办20万元),一定五年,用于技工学校、中职学校智力扶贫及短期培训(如1+1勤工俭学)补助,补助标准如下:技工学校智力扶贫为3200元/年.人,中职学校智力培训和短期培训为1000元/年.人。拨付办法仍按《转发市劳动保障局市扶贫办关于江门市智力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江府办[2003]47号)执行,每年结余资金转入下年度继续用于该项目支出。
五、组织实施
智力扶贫培训工作分别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扶贫办负责组织实施,各市、区劳动保障局、扶贫办和各地镇政府(街道办)共同负责组织发动。招生名单经当地镇政府(街道办)扶贫部门资格审查后,由各市、区劳动保障局、扶贫办分别报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扶贫办。市劳动保障局、市扶贫办根据各地报名情况和学生分数高低统筹安排录取。对各地预录的智力扶贫新生,由市劳动保障局和市扶贫办在《江门日报》公示通过后,正式办理录取手续。
六、加强领导和监督
l、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扶贫办要把实施智力扶贫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领导,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抓好工作的落实。
2、承担智力扶贫的学校要加强管理,保证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劳动技能和就业工作能力,加强与职业介绍所和用工单位的联系,组织落实推荐就业工作,确保参加智力扶贫培训的学生100%毕业、100%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和100%推荐就业。
3、市财政局、市劳动保障局、市扶贫办每年对实施智力扶贫情况进行检查,协调解决实施智力扶贫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防止不正之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2008~2012年江门市技工学校智力扶贫招生计划表》
2、《2008~2012年江门市中职学校智力扶贫招生计划表》
(采集:赵岚 编审:叶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