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财教〔2014〕56号
各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特殊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教〔2014〕7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门市财政局 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