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新会区会城镇天祥基础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会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停车场办理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的通知》(粤府办〔2018〕11号)和《江门市发展改革局关于印发<江门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江发改费管〔2017〕1302号)的规定,我局对你单位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实地勘察,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进入会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停车场的小车30分钟内(含)免费停放。
二、会城街道公共服务中心停车场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三、对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等车辆免收停放服务费。
四、以上标准从2020年6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至2021年5月31日。在试行期间,你司每半年必须将收费情况报送我局。同时要加强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管理,做好收费公示工作,并使用税务部门规定的票据收费。
江门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