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江普办﹝2020﹞19号)的工作要求,市发展改革局加强统筹、精心组织,推动民法典的学习宣传有力有序开展。
一、领导干部带头掀起全局《民法典》热潮 局领导发挥“头雁效应”,把民法典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专题学习,8-9月邀请五邑大学王继远教授及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邝日勇律师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开展授课,推动民法典的规章与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解决问题的能力。依托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试系统,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民法典专题学考和年度学法考试,以考促学推动领导干部强化民法典学习宣传;同时,为全局干部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引导其自觉学习。 二、落实《民法典》宣传“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 制定《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并纳入本单位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清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加强以案释法,推动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法律服务过程中精准普法,将民法典宣传教育融入行政执法、法律服务的全员、全过程。 三、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保障《民法典》有效实施 以《民法典》作为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的重要标尺。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将是否符合《民法典》精神、原则和规定作为审查内容,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面开展制度清理,重点梳理现行有效制度文件中涉及自然人民事权利、不动产登记、合同权利义务等方面的规定,排查是否存在违反《民法典》规定和原则、损害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问题,提出保留、修改或者废止等清理意见,尽快消除不利于民法典贯彻实施、不利于保护民事权益的制度问题,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市发展改革局作为宏观管理和经济综合协调部门,将进一步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民法典》中包含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充分认识《民法典》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的重大意义,时刻将贯彻落实《民法典》体现到制定文件、编制规划、出台政策、推动改革等发展改革工作中,践行时代新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