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
蓬江区发展改革和统计局转报来《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核准申请表》、《江门万达广场项目申请报告》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按照城市规划在江门市蓬江区北新区发展大道以北、八卦山以南侧地段兴建江门万达广场一期项目。
二、项目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27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5751平方米,其中:公寓建筑面积9720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24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40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层公寓(29层)3幢、2条室外步行商业街、1条城市商业街、地下室及其他配套设施。
三、项目估算总投资85893万元,其中资本金26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30%。
四:资金来源:由江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自筹。
五、建设年限:2013年-2015年。
六、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七、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招标核准详见附件。
九、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江国用〔2013〕第02356号),《关于江门万达广场规划总平面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江规复〔2013〕65号)、《关于江门万达广场投资有限公司江门万达广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环审〔2013〕42号)等。
十、请按核准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一、请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相关城乡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二、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为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原项目核准机关申请延期的,项目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二〇一三年二月八日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建设项目名称:江门万达广场一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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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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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
部分 |
自行 |
委托 |
公开 |
邀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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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 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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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设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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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建筑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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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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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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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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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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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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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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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设 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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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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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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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审批部门盖章
2013年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