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名涉嫌醉驾的驾驶人被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查获,其车上的“醉猫”员工却要为老板“仗义执言”,不顾民警的劝导和警告,阻碍执法,污言辱警,结果双双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11月13日凌晨,台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专业队在台城商业城路段设卡开展夜查酒驾行动。1时30分许,一辆粤KC***2号小汽车在距离民警设卡点约50米处突然改变方向,企图驶入高业大酒店停车场逃避检查,在停车场出入口处被民警截停。车门打开的一瞬间,民警就闻到车内有浓烈的酒气。经检测,驾驶人张某(男,27岁,广东省高州市人)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2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就在民警依照程序对张某作进一步调查的过程中,车上乘客李某(男,27岁,广东省化州市人)带着一身酒气走到民警面前,情绪激动地质问民警为什么要带走张某。民警耐心向李某解释并劝其离开现场,不要影响执法。但李某明显处于醉酒状态,言语混乱,行为失控,一时大声质问民警凭什么检查,一时又向民警求情,请民警“给次机会”。期间李某更是多次用手拍打民警腹部、掏出手机对民警拍照并辱骂民警,纠缠吵闹近半小时。由于李某站在酒店停车场出入口处,影响车辆进出,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为防止意外发生,民警在多次劝告无果的情况下,依法对其阻碍执法的行为采取口头传唤措施,并带离现场,移送环南派出所处理。
清醒后的李某对自己酒后失控、阻碍执法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据李某自述,当晚李某和老板张某在台城某酒吧喝酒后,张某驾车搭载李某离开,行驶至高业大酒店路段遇民警查车。当时李某醉酒不清醒,见老板被带走,于是下车和民警争论。
目前,台山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对涉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李某作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而张某因涉嫌醉酒驾驶将面临吊销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以及六个月以下拘役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