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通过采购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2024年文书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以及历年数码照片、荣誉实物档案整理加工和整理全宗卷等工作。供应商需按照《广东省档案局关于DA/T 22-2015〈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贯彻意见》(粤档发〔2016〕28号)、《数码照片归档与管理规范》(DA/T50-2014)等的规范要求,确保项目能符合江门市档案馆接收要求。
二、供应商资质和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研究机构、企业、行业协会,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机构或组织。
(二)具有履行本采购文件所述服务必需的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包括具备档案管理服务经营资质且已在江门市档案局登记备案;具有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经验,整理员须具有档案部门核发的专业上岗证。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六)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须与采购人就此档案整理项目签订保密协议书和保密责任书。
三、采购预算和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5万元。
(二)报价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档案盒、目录夹、目录纸等配套档案用品、设备耗材、办公耗材等一切费用,按实结算。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时需提供详细的费用预算明细表(即包括单价金额、总价金额)。
(三)供应商须承诺按“就低不就高”原则结算,当实际支出低于合同项目总价,以实际支出费用结算;当实际支出费用高于合同项目总价,按合同项目总价结算。
四、资料提交要求
(一)截止时间:2025年6月10日17时30分止。
(二)提交方式:供应商须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资料发送至邮箱jmgxjbgs@jiangmen.gov.cn,邮件请注明“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档案服务项目报价资料”,纸质版资料一式三份请在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收件人:劳小姐,联系电话:0750-3279706)。
(三)供应商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统一机构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档案管理服务的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已在江门市档案局登记备案的档案中介机构证明材料,项目组成员及团队负责人、项目组成员从业资历证明、档案部门核发的专业上岗证等,有档案整理和数字化加工经验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查验记录;
4.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5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5.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简介;
7.报名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
8.供应商需提供该项目的总体方案和保障措施(自行编制,无固定格式),实施方案和保障措施需符合项目服务要求。
以上材料按A4大小装订成册,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并加盖公章,整理成一个PDF文件。
五、确定成交供应商
本次采用综合评分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有多家供应商报价,综合考虑供应商的报价合理性、相关业绩、总体方案合理性等情况进行评分;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成交供应商,评分标准详见附表。
六、联系方式
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以电话方式联系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人:劳小姐,联系电话:0750-3279706)。
江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