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出租汽车客运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着力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2021年下半年度出租汽车市场运行监测指标信息予以公示。
一、市场规模。截至2021年12月底,我市共有在运营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企业6家、巡游车182辆(其中新能源车82辆),巡游车驾驶员191人,较2021年6月底,巡游车减少27辆。我市依法许可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9家,分别是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武汉斑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重庆呼我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欧拉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广州微巴客运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乐山易通天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辽宁畅步网约车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其中已投入车辆营运的平台有: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深圳万顺叫车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重庆呼我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首约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辽宁畅步网约车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累计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1618张(其中新能源车1397辆),核发《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19664张,较2021年6月底,网约车增加72辆,网约车驾驶员增加1779人。根据数据监测和执法情况评估,目前一些网约车平台存在接受无证车辆和驾驶员进行非法运营的情况,网约车实际市场运营规模大于发证规模。
二、市场运营。2021年7月至12月,全市巡游车单车日均载客约23.62次,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216.18公里、单车日均营收约287.55元。全市网约车日均订单量约10.63单,其中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约1005辆,日均订单≥10单的网约车约613辆;全市网约车单车日均运营里程约100.64公里、单车日均营收约261.96元。
三、市场秩序。2021年7月至12月,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共查处出租汽车非法营运案件80宗,其中滴滴出行平台的非法营运案件数量居首位;巡游出租汽车营运违章案件7宗,其中江门市南安出租汽车公司营运违章案件数量居首位,江门市新会区三侨出租小汽车有限公司居第二;网约出租汽车营运违章案件57宗,其中营运违章案件前三名网约车平台分别是滴滴出行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武汉斑马快跑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重庆呼我出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江门分公司、哈罗出行(在我市未取得经营许可,与重庆呼我并列第三)。
四、风险提示。2021年下半年度,我市出租汽车市场波动、经营压力较大,提醒拟从事出租汽车(含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和驾驶员,密切关注行业最新动态、审慎做好投资和从业分析,充分考虑市场风险,理性选择从业方向。
市、县两级交通运输部门在此提醒:拟从事出租汽车行业的驾驶员须取得从业资格证,车辆须获取有效运输证件,加入的企业(平台)须取得经营许可证方可运营。欢迎市民就出租汽车违法违规、服务质量等问题通过市政府服务热线电话12345反映,共同促进我市出租汽车行业安全、规范、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