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雅图仕职业技术学校:
报来申请开办资金变更登记的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同意开办资金由壹仟伍百万元变更为贰仟壹佰万元。请按有关规定履行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此复。
江门市民政局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