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政民生工作,连续多年把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纳入我市十件民生实事,今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民生实事列入了我市“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工作内容,市人大也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督导,有力推进工作落实。现将市民政局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担当,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市民政局担当作为,主动履职,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由局主要负责同志总体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业务科室具体办理,每月定期汇报工作进度,确保按时按质推进。为高质量完成民生实事各项工作,我局还把党史学习教育同总结经验、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与上级部门、基层一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收集相关项目指导意见和建议反馈,第一时间向市政府请示报告,并加强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部门单位沟通联动,务求惠民事项落地落实,切实把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成效。
二、精心部署,提前高标准完成民生实事
2021年市民政局牵头负责的民生实事有2项,分别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包括低保、特困人员、孤儿、困难(重度)残疾人四类人群生活保障提标发放,以及实施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以下简称“双百工程”),截至10月,所有事项均已提前高标准完成。
(一)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让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1、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经市政府同意,4月8日,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江门市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公告》,全市城乡低保标准提高到932元/人/月,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1491元/人/月,分别比2020年提高32元、51元。
各县(市、区)从5月起按新标准足额发放救助金,并对1-4月未达标部分进行补发。截至11月,全市共有低保对象16263户30311人,累计发放低保金22889.88万元;特困人员共有9394人,1-11月累计发放资金17036.35万元,其中特困护理金1746.65万元,特困供养金15289.7万元。
2、提高孤儿供养标准。根据《江门市民政局江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调整江门市孤儿和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的方案>的通知》(江民函〔2020〕285号)精神,2021年1月全市已实现孤儿供养提标,实现集中供养与分散供养孤儿统一养育标准2373元/人/月,比2020年提高173元/人/月和573元/人/月。全市已于2021年1月底完成孤儿供养提标资金补发,截至11月,全市共有孤儿419人(其中集中供养125人,分散供养294人),累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132.16万元。
3、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1年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粤财社〔2020〕353号),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已于2021年1月分别提高至181元/月和243元/月。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大兜底保障力度,6月30日,市民政局与财政局、残联联合印发《关于2021年进一步提高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的通知》,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提高至200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提高至250元/人/月。
截至11月,向全市11503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2392.95万元,向43414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共11639.43万元。
据统计,我市各项底线民生保障标准均高于省定标准,比“十三五”初期(2016年)提高50%以上,1-11月累计向四类保障对象发放生活保障金额5.5亿元,惠及9.5万人,让困难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二)推动“广东兜底民生服务双百工程”落实落地,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广东兜底民生服务双百工程”(简称“双百工程”)纳入全市工作谋划推进,写进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纳入市十件民生实事,召开全市性动员部署会,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我市的实施方案,建立市级层面的联席会议制度。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妇联、市残联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相互协作,推动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一线社会工作者在镇(街)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立足镇街、深入村居,以“脚画地图”的方式服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落细落实“双百工程”。全市各级各部门投入资金3500余万元,整合乡镇(街道)直接聘用的社工、社会救助经办、残疾人专职委员共349人,公开招聘417个社工岗位,全市73个镇(街)已100%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村(居)社会工作服务点覆盖率达45%。
三、久久为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市民政局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和广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市人大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自觉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现实的利益出发,落实落细每一项民生实事。
(一)确保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标准落实落细。加大督办力度,结合社会救助数据专项治理、孤儿档案管理等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管理,保障政策实施。通过入户走访、电话抽查、委托第三方机构等形式,对四类人群保障资金的审批、发放、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核查,确保各县(市、区)按提标后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保障资金,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二)促进社会工作“双百工程”落地见效。按照省民政厅的统一部署,开展社工培训和站点挂牌等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目标考核。进一步发挥现有站点功能,立足镇街、深入村居,全力改善服务对象的生活品质,为群众提供专业社工服务。
(三)推进养老、儿童服务水平高质量提升。落实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前完成4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8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示范点改造任务,11家长者食堂全部建成,全市长者食堂达74家,实施全国首创医养结合补充商业保险“邑康保”项目,满足老年群众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今年,全市建有儿童福利机构6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点8个,基层儿童福利服务队伍基本形成,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配备实现全覆盖,市民政局被授予“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江门市民政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