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下午,市财政局、市委农办、市审计局联合在台山市召开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含“三清三拆三整治”)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座谈会,贯彻落实市委主要领导重要指示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推动座谈会纪要》的批示精神,研究落实市委常委会确定的督办工作任务的工作措施。江门、台山市县两级财政、农办、审计部门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有关人员以及台山市冲篓镇基层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为加快推进江门市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按年度工作任务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解决项目落地和资金支出的“最后一公里”问题,更好地指导各市(区)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我市拟以台山市作为先行先试点,完善和改进资金使用管理工作。在市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台山市结合本地区实际工作经验认真制订“三清三拆三整治”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为全市“三清三拆三整治”资金使用提供经验。会上,台山市财政局首先汇报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制定思路和主要内容,参会人员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展开了深入的讨论,并听取了基层负责同志的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