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办函〔202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就做好市政府2025年度规章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是各责任单位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政府立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要切实做到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严格执行立法工作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起草单位要切实提高对政府立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动担当作为,严格按时间节点推进。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有关职能部门要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确保按期保质高效完成年度立法工作任务。对不能按时完成政府规章起草任务的,起草单位要在规定报送时限前提交书面说明;因特殊情况确需暂缓办理或者终止办理的,要按程序请示市政府同意。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项目,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的有关要求开展调研、起草和审查等工作。
三是市司法局要充分发挥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指导,认真履行审查职责,着力提高立法质效。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司法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规章制定计划
一、年度内完成项目(1项)
二、预备项目(1项)
三、适时修改或者废止的项目
根据国家、省和市最新法律法规出台情况、有关专项清理的工作要求、规章备案审查以及我市立法后评估情况,适时开展市政府规章的修改、废止工作。